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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研究文學碩士(語文教育)

本課程為自資課程,全期學費為港幣十二萬三千六百元正(已更新),按科目收費,即三個學分的科目每科為港幣一萬五千四百五十元,六個學分的科目每科為港幣三萬九百元正,分兩個學期繳交。已繳學費一般不可退還或轉讓。超逾常規修讀期限之學員,需繳交延期修讀費用。

 

本課程已納入香港語常會「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獎勵津貼計劃認可課程」及「認可主修語文科目的學位課程」,合資格學員可獲學費津貼。詳情請瀏覽語常會網頁教育局網頁

研究生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