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香港教育大学校徽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学系

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生命教育征文比赛

  • 2021年08月31日-2022年04月18日
  • 比赛
  • 广东话

香港赛区

获奖名单(小学组) 获奖名单(中学组)

 

内地及澳门赛区

中山赛区获奖名单 广州赛区获奖名单 深圳赛区获奖名单 珠海赛区获奖名单

澳门赛区获奖名单

 

中学

 

小学

 

 

敬启者:  
 
因应抗疫需要,教育局安排学校提前放暑假。为保障师生有充分准备时间,同时充实丰富同学假期生活,本次征文比赛的截稿日期将延至2022年4月18日。同时,每所学校提交之作品数量亦不设上限,之前已经提交的学校仍可以继续提交。 
 
赛事如有任何更新,将会及时通告。谢谢垂注。 
 
并颂 教安 
 
香港教育大学 
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生命教育征文比赛委员会 谨启 

 

背景∶

「感恩-爱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生命教育及品格教育中重要的一环,学校教育的核心所在。香港教育大学举办此项比赛,旨在推动家学「感恩-爱人」的风气,启发同学理解中华文化「感恩」与「爱人」的道德内涵,同时认识及力行生命教育中的「人」、「我」意义。

 

主办单位∶

  • 香港教育大学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学系
  • 宗教教育与心灵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

  • 香港校长专业发展促进会
  • 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联合会
  • 新苗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研究总会

项目共同主持人∶

李子建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学学术及首席副校长、「明日教师:生命教育与品德领袖培训计划」召集人 
陈锦荣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梁佩云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学术质素保证及提升]  
梁    源     博士    香港教育大学中国语言学系署理系主任 
 

评判顾问∶

王 宁 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汉字与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中小学语文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温儒敏 教授    前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出版社总编辑、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

朱庆之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学中国语言学系讲座教授、中国语言与中文教育研究中心总监

施仲谋 教授    前香港教育大学中国语言学系系主任

 

参赛资格∶  

港澳赛区(香港、澳门)全日制中、小学生。

内地赛区(深圳、珠海)全日制中、小学生。

 

比赛组别∶

初小组(小一至小三)、高小组(小四至小六);

初中组(中一至中三)、高中组(中四至中六)。

作品主题∶  

小学组:念亲恩。

中学组:仁者爱人。

题材不限,自拟题目。

 

体裁∶

形式不拘(记叙、论说、抒情、描写均可。诗歌除外。)

 

字数∶

初小组50 - 300字,高小组200 - 500字。

初中组300 - 800字,高中组500 - 1200字。

(字数含标点符号)

 

参赛方式∶

一、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二、以电子版提交(初小组可以提交手写纸本的PDF版)。

由学校统一收集提交。学校完成作品收集后,将「参赛电子稿纸」(Word文档)连同「参赛资料统计表」电邮至:chinese@eduhk.hk (内地和澳门赛区不在此电邮提交,请按协办机构指引提交)

截稿日期∶

2022年4月18日 

 

查询∶

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生命教育征文比赛委员会

(电邮: chinese@eduhk.hk

奖项∶

一、港澳赛区和内地赛区分设奖项。

二、各组别设一 、 二 、 三等奖若干名 ,优异奖若干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

三、各奖项安排如下:

  • 一等奖:奖牌及奖状
  • 二等奖:奖牌及奖状
  • 三等奖:奖牌及奖状
  • 优异奖及优秀作品奖:奖状

四、各组别设积极参与学校奖若干名(以参赛人次计算):奖杯及奖状。

五、各参赛学校均可获得参赛证书。

 

颁奖日期∶

待定

比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请使用中文(繁简皆可)。

  1. 字体:繁体中文使用新细明体,简体中文使用仿宋,英文和数字使用 Times New Roman。
  2. 字号:标题置中14号;正文12号。
  3. 正文 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
  4. 参赛者信息请填写于稿纸右上方。

二、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未经任何形式经发表(包括在网上发表);且未参加过同类比赛之原作;作品如被发现有抄袭成份,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四、所有得奖者将适时收到个别通知,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主办机构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以用作复制、出版、刊登、展览等用途。

六、主办机构有权对参赛作品作出修订而不另行通知。

七、比赛结果以评判之决定为准,参赛者不得异议。

八、主办机构有权修改比赛规则而不另行通知。

附录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比例

评分重点

1. 内容

40%

表现正面价值观念:主题思想、情感抒发、论据例证

2. 表达

30%

字词运用、修辞技巧、形式手法

3. 结构

20%

引子总结、段落衔接、意念推展

4. 语言

10%

语法、错别字、标点符号

*本评分标准参考各方作文比赛资料和香港公开试作文卷的评分原则草拟。

 

参考资料及附件∶

第三届比赛章程第三届参赛电子稿纸/第三届参赛资料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