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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ulty of Humanities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Studies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Studies

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生命教育徵文比賽

  • 31 Aug, 2021 - 18 Apr, 2022
  • Competitions
  • Cantonese

香港賽區

獲獎名單(小學組) 獲獎名單(中學組)

 

內地及澳門賽區

中山賽區獲獎名單 廣州賽區獲獎名單 深圳賽區獲獎名單 珠海賽區獲獎名單

澳門賽區獲獎名單

 

中學

 

小學

 

 

敬啓者:  
 
因應抗疫需要,教育局安排學校提前放暑假。爲保障師生有充分準備時間,同時充實豐富同學假期生活,本次徵文比賽的截稿日期將延至2022年4月18日。同時,每所學校提交之作品數量亦不設上限,之前已經提交的學校仍可以繼續提交。 
 
賽事如有任何更新,將會及時通告。謝謝垂注。 
 
並頌 教安 
 
香港教育大學 
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生命教育徵文比賽委員會 謹啟 
 

背景︰

「感恩-愛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亦是生命教育及品格教育中重要的一環,學校教育的核心所在。香港教育大學舉辦此項比賽,旨在推動家學「感恩-愛人」的風氣,啓發同學理解中華文化「感恩」與「愛人」的道德內涵,同時認識及力行生命教育中的「人」、「我」意義。

 

主辦單位︰

  • 香港教育大學人文學院
  • 中國語言學系
  • 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

協辦單位:

  • 香港校長專業發展促進會
  • 粵港澳大灣區中小學校長聯合會
  • 新苗國際文化交流學院
  • 粵港澳大灣區教育研究總會

項目共同主持人︰

李子建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學學術及首席副校長、「明日教師:生命教育與品德領袖培訓計劃」召集人 
陳錦榮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學人文學院院長 
梁佩雲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學人文學院副院長 [學術質素保證及提升]  
梁    源      博士    香港教育大學中國語言學系署理系主任 

 

評判顧問︰

王 寧 教授    北京師範大學資深教授、漢字與中文信息處理研究所所長、教育部中小學語文國家教材建設重點研究基地主任

溫儒敏 教授    前北京大學中文系主任、語文教育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出版社總編輯、中國現代文學研究會會長

朱慶之 教授    香港教育大學中國語言學系講座教授、中國語言與中文教育研究中心總監

施仲謀 教授    前香港教育大學中國語言學系系主任

 

參賽資格︰  

港澳賽區(香港、澳門)全日制中、小學生。

内地賽區(深圳、珠海)全日制中、小學生。

 

比賽組別︰

初小組(小一至小三)、高小組(小四至小六);

初中組(中一至中三)、高中組(中四至中六)。

作品主題︰  

小學組:念親恩。

中學組:仁者愛人。

題材不限,自擬題目。

 

體裁︰

形式不拘(記敘、論說、抒情、描寫均可。詩歌除外。)

 

字數︰

初小組50 - 300字,高小組200 - 500字。

初中組300 - 800字,高中組500 - 1200字。

(字數含標點符號)

 

參賽方式︰

一、以學校為單位參賽。

二、以電子版提交(初小組可以提交手寫紙本的PDF版)。

由學校統一收集提交。學校完成作品收集後,將「參賽電子稿紙」(Word文檔)連同「參賽資料統計表」電郵至:chinese@eduhk.hk (內地和澳門賽區不在此電郵提交,請按協辦機構指引提交)

截稿日期︰

2022年4月18日 

 

查詢︰

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生命教育徵文比賽委員會

(電郵: chinese@eduhk.hk

獎項︰

一、港澳賽區和內地賽區分設獎項。

二、各組別設一 、 二 、 三等獎若干名 ,優異獎若干名,優秀作品獎若干名。

三、各獎項安排如下:

  • 一等獎:獎牌及獎狀
  • 二等獎:獎牌及獎狀
  • 三等獎:獎牌及獎狀
  • 優異獎及優秀作品獎:獎狀

四、各組別設積極參與學校獎若干名(以參賽人次計算):獎杯及獎狀。

五、各參賽學校均可獲得參賽證書。

 

頒獎日期︰

待定

比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請使用中文(繁簡皆可)。

  1. 字體:繁體中文使用新細明體,簡體中文使用仿宋,英文和數字使用 Times New Roman。
  2. 字號:標題置中14號;正文12號。
  3. 正文 1.5倍行距,首行縮進2字符,兩端對齊。
  4. 參賽者信息請填寫於稿紙右上方。

二、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三、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未經任何形式經發表(包括在網上發表);且未參加過同類比賽之原作;作品如被發現有抄襲成份,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四、所有得獎者將適時收到個別通知,落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主辦機構擁有參賽作品的使用權,可以用作複製、出版、刊登、展覽等用途。

六、主辦機構有權對參賽作品作出修訂而不另行通知。

七、比賽結果以評判之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八、主辦機構有權修改比賽規則而不另行通知。

附錄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分值比例

評分重點

1. 內容

40%

表現正面價值觀念:主題思想、情感抒發、論據例證

2. 表達

30%

字詞運用、修辭技巧、形式手法

3. 結構

20%

引子總結、段落銜接、意念推展

4. 語言

10%

語法、錯別字、標點符號

*本評分標準參考各方作文比賽資料和香港公開試作文卷的評分原則草擬。

 

參考資料及附件︰

第三届比賽章程第三届參賽電子稿紙/第三届參賽資料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