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生 (臺灣及澳門)
香港教育大學於一九九四年由四所師訓機構和語文教育學院合併而成,是香港八所公立高等學府之一,也是香港唯一一所專注師資培訓的高等院校,提供多項學士及研究生課程。
在香港教育大學畢業並取得學位的同學,其學歷均得到國際認可。
只要持應屆臺灣學科測驗成績,均可以報讀本校學士學位課程,一視同仁。
如學生沒有參加普通教育文憑試(GCE)或認可的其他國家考試,則需按其校內成績個別評估。
本校亦接受持有國際學歷的學生報讀。有關國際學歷的基本入學要求,請參閱網頁。
本校任何課程的專業均文/理科兼收。有關學士學位課程資料,可瀏覽網頁。
學士學位課程可分為教資會資助課程及自資課程兩種(可瀏覽課程網頁)。對於香港本地學生,報讀教資會資助課程學費較自資課程為低。但對於非本地學生,報讀兩類課程均需繳付全費。自資課程部份課程安排、國際交流活動及住宿安排有別於教資會資助課程。建議學生報讀有關課程前查詢具體詳情。
學士學位課程可分為師範類及非師範類課程。 師範類課程修讀年期一般為五年,學生成功完成教育學士課程後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申請成為註冊教師,在幼稚園、幼兒園、小學或中學任教。 而非師範類課程修讀年期為四年,畢業後不能直接申請成為註冊教師,同學須額外報讀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方可註冊為教師。本校同時有提供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詳情可瀏覽網頁。
部份課程或專業設有入學面試或筆試,申請人將收到個別通知。
自2008-09 學年起,合資格之非本地大學生(合資格學生為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而修業期不少於一學年之學生),可在校園內從事兼職工作,每週工作時數不可多於十七小時。而在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暑假期間則可從事暑期工作,當中無條件限制。詳情請參考入境事務處網頁。
香港教育大學不時也提供兼職工作機會,開學後會進行招募活動,讓同學在校園內擔任學生助理工作,詳情請留意內聯網及各部門的通告
本校設有學生事務處為非本地學生在本校修業期間提供支援服務。透過迎新活動、學長計劃、社區探索活動、節日聚會、小組活動及個別輔導服務,加強同學們對香港的認識,使能盡快適應學習及校園生活,融入同學社群。
校園內的沈艾達語文研習中心,提供多個學習廣東話的自學軟件。中心在開學初期也會開辦廣東話課程,讓有需要的同學正確地學好「廣東話」。
中心電話:29487402
中心地址:B3-G/F-05
2008年起香港特區政府為鼓勵畢業生留港服務,所有學士學位課程畢業生畢業後均可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有關的入境政策、規定及申請程序,可向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查詢 (電話:(852) 2824 6111 / 傳真:(852) 2827 7711 / 網頁)。
香港教育大學學生一直保持競爭優勢,就業持續理想。詳情可瀏覽以下新聞發佈: 教大畢業就業調查報告。
每間銀行要求的文件或有不同。一般而言,開設銀行戶口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 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護照
• 有效國民(即由政府或國家發出)身份證
• 住址證明(原居地及香港住址),香港住址證明可用由學員宿舍發出的證明
• 香港身份證(如有)
• 至少港幣100元開戶金額(每間銀行要求不同)
• 學生證 • 有效大學錄取通知書
除了提供上一條問題中所列出的文件外,銀行需記錄及核實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陪同未成年人士的監護人的身份(包括有效的旅遊證件或載有個人照片的相關國民(即由政府或國家發出)身份證)。為確實認證有效,銀行職員須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同時請提供申請人有效戶籍卡(原件)/出生證明(原件),以用作證明申請人與父/母/監護人之關係。
香港教育大學統一為其學生購買團體保險,有關詳情請參閱此網頁。(需要登錄本校學生賬戶後才可瀏覽)
同學請自行購買適合自己在港求學期間的人身意外、旅遊及醫療等保險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