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簽證

申請學生簽證

申請學生簽證

按照香港法律規定,凡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而擬來港求學的人士,都必須在來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簽發有效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以訪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可入學就讀。

由於審批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一般需時六至八周,為免延誤入學,學生應盡早辦理申請手續。

學生申請香港特區學生簽證/進入許可的方法

如需申請學生簽證,請提交以下文件:
1.    請填妥來港就讀申請表(ID-995A)中第一至四頁的有關部分,貼上一張近照,並於每頁親筆簽署。填表前,請仔細閱讀來港就讀入境指南。申請表格及指南可於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下載:www.immd.gov.hk/hkt/forms/hk-visas/study.html。請參考樣本。填寫及簽署後,請郵寄至本校。
2.    旅行及身份證明副本:


所需旅行及身份證明文件
備註
中國內地同學
    身份證
-
    旅行證件(往來港澳通行證)副本(如有)
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適用)。如沒有通行證,請先提交簽證申請,再申請通行證。已有通行證的同學,請檢查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通行證有效期不足,請在入境前更換通行證。
    常住人口登記卡
如申請人曾經更改姓名,則必須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戶口簿)副本,並在申請表 ID-995A第四頁勾選正確的欄目及填上曾用名。
中國臺灣同學
    身份證
-
    護照
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適用)。請檢查你的護照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果有效期不足,請馬上更換,並於提交簽證申請時提供新護照副本。
中國澳門同學
    身份證
-
    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灰簿」
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 適用)。請檢查你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果有效期不足,請馬上更換,並於提交簽證申請時提供新旅遊證副本。
持有其他護照同學
    護照
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 適用)。請檢查你的護照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果有效期不足,請馬上更換,並於提交簽證申請時提供新護照副本。


3.    申請人的經濟狀況證明副本*;或
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的經濟狀況證明副本
a.    經濟擔保聲明書,用以保證擔保人會全數支付申請人在港就讀期間所需費用,並須附有擔保人簽名。
b.    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簿及出生證明等(內地學生適用);擔保人的護照資料頁,須包含個人資料、照片及簽名(臺灣及澳門學生適用)
*    銀行月結單、儲蓄帳戶存摺、定期存款證明均可作經濟狀況證明,並須足夠支付一年的學費及生活費用(約港幣二十六萬元)。本校並無規定凍結存款之時限。
4.    申請人如未滿十八歲,其父親或母親必須授權保證人(學校)或在港親友作為申請人在港監護人。
a.    由父/母親及在港監護人雙方親筆簽署的《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父母同意書》,如你授權本校作為申請人在港監護人,校方授權代表簽名部分可留空。
b.    父/母親的身份證明文件
5.    如申請人現時持有其他香港簽證,則須提交簽證副本、入境標籤(小白條)副本、香港身份證副本,並簽妥舊簽證註銷聲明書
6.    如欲提交受養人申請,請自行向入境處遞交申請。詳情請瀏覽: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residence_as_dependant.html

申請人必須連同填妥的簽證申請表格及所需檔交對於自己的母校國際處、港澳臺辦,在指定期限之前以特快專遞寄至本校指定地址。本校收到申請表及所需檔後,會簽發“來港就讀(保證人)申請表”(即ID995(B)表格),並將申請送交入境事務處審批。

辦理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一般需時六至八周。簽證/進入許可批出後,本校會代為領取電子學生簽證,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到學生的郵箱。

簽證費用

處理學生簽證費用為港幣630,支付方式將以電郵通知。請留意,當本處開始處理同學的申請,此費用概不退還。

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續手續

內地同學

當內地同學在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應隨即向戶口所在地的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赴香港簽注」(逗留D)。請留意,抵港時必須向當值入境處人員出示通行證、電子學生簽證及「赴香港簽注」(逗留D),學生將獲發入境標籤(其上載有學生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就讀學校、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等資料),方為啟動有效學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學就讀。

臺灣同學

當臺灣學生在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帶同有效護照即可入境。請留意,抵港時必須向當值入境處人員出示學生簽證及有效護照,學生將獲發入境標籤(其上載有學生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就讀學校、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等資料),方為啟動有效學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學就讀。

澳門同學

當澳門學生在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帶同有效「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灰簿),即可進入香港。請留意,抵港時必須向當值入境處人員出示學生簽證及灰簿,學生將獲發入境標籤(其上載有學生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就讀學校、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等資料),方為啟動有效學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學就讀。

注意事項

  • 所有申請均由入境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申請審批完全由入境處處長根據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酌情處理。即使申請已符合所有申請資格,入境處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及拒絕申請者入境香港的絕對決定權。
  • 臺灣學生獲批准的是單次入境許可證,如欲多次出入境,請在使用單次入境許可證來港後,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多次入境許可證」及轉移學生逗留條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多次入境許可證」。所需文件:護照、臺灣身份證、香港簽證、照片一張、ID931 (多次入境許可證申請表)及ID405(旅行證件加蓋簽注申請表)。申請表格可從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下載。
  • 本網頁內的資料僅供參考,請瀏覽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網頁以獲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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