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法及資格

申請方法及資格

申請資格

申請人於申請時須符合以下要求:

  • 現正就讀教大全日制課程(政府資助或自資),包括副學士、學士、碩士和博士;
  • 課程平均積點(CGPA)水平:
    • 課程平均積點(CGPA)需達2.5或以上,方可申請期4 星期或以上並帶有學分的內地學習活動 (可申請暑期交流學分轉移, 並受有關條款約束)
    • 課程平均積點(CGPA)需達2.3或以上(一般內地學習活動適用)
  • 附合夥伴院校的特定要求,如語文水平、學術背景等。
  • 須能夠讀寫中文及以普通語交談。

<備註>

  • 注意活動之特定要求,例如有些活動只接受學士課程學生申請;
  • 每名申請人於同一學年內只可參加一項暑期內地學習活動;
  • 從未參與內地學習活動的申請者將獲優先考慮。

申請程序

  • 有興趣參加內地學習活動的同學,請參閱申請指引,並於截止報名日期前透過網上系統(Global Engagement Management System, GEMS) 提交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文件。有關申請系統之操作,詳見學生用戶手冊
  • 請參考內地學習活動簡介會簡報
  • 申請人可按意願報名參加最多二項活動。
  • 如果申請人數多於該活動的參加名額,本處將根據申請資格以及申請人的志願優次,以抽籤決定申請結果。
  1. 請於提交網上申請時(GEMS),請確定已填妥所有必須資料以及上戴相關証明文件。
  2. 於上一輪內地學習活動已獲取錄的同學,其於下一輪的申請將不被考慮。
  3. 如申請人於報名中故意提供虛假或不實的資料,本處將一律撤銷其申請資格,並面臨紀律處分。
  4. 逾期或未完成之申請一概不獲受理。
  5. 環球事務處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申請期限

  • 2026年1月22日 至 2026年2月6日, 上午九時截止

申請結果通知

本處將透過網上申請系統(GEMS) 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



回到頂部
幫助 聯絡我們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