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学生签证

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凡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而拟来港求学的人士,都必须在来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以访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可入学就读。

由于审批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一般需时六至八周,為免延误入学,学生应尽早办理申请手续。

学生申请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的方法

如需申请学生签证,请提交以下文件:

1.    请填妥来港就读申请表(ID-995A)中第一至四页的有关部分,贴上一张近照,并于每页亲笔签署。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来港就读入境指南。申请表格及指南可于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下载:www.immd.gov.hk/hks/forms/hk-visas/study.html。请参考样本。填写及签署后,请邮寄至本校。
2.    旅行及身份证明副本:


所需旅行及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
中国内地同学
    身份证
-
    旅行证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副本(如有)
应载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签证详情(如适用)。如没有通行证,请先提交签证申请,再申请通行证。已有通行证的同学,请检查有效日期是否足够覆盖你的毕业日期。如通行证有效期不足,请在入境前更换通行证。
    常住人口登记卡
如申请人曾经更改姓名,则必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副本,并在申请表 ID-995A第四页勾选正确的栏目及填上曾用名。
中国台湾同学
    身份证
-
    护照
应载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签证详情(如适用)。请检查你的护照有效日期是否足够覆盖你的毕业日期。如果有效期不足,请马上更换,并于提交签证申请时提供新护照副本。
中国澳门同学
    身份证
-
    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 「灰簿」
应载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签证详情(如适用)。请检查你的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有效日期是否足够覆盖你的毕业日期。如果有效期不足,请马上更换,并于提交签证申请时提供新旅游证副本。
持有其他护照同学
    护照
应载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签证详情(如适用)。请检查你的护照有效日期是否足够覆盖你的毕业日期。如果有效期不足,请马上更换,并于提交签证申请时提供新护照副本。


3.    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副本*;或 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经济状况证明副本
a.    经济担保声明书,用以保证担保人会全数支付申请人在港就读期间所需费用,并须附有担保人签名。
b.    关系证明文件,如户口簿及出生证明等(内地学生适用);担保人的护照资料页,须包含个人资料、照片及签名(台湾及澳门学生适用)
* 银行月结单、储蓄账户存折、定期存款证明均可作经济状况证明,并须足够支付一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约港币二十六万元)。本校并无规定冻结存款之时限。
4.    申请人如未满十八岁,其父亲或母亲必须授权保证人(学校)或在港亲友作为申请人在港监护人。
a.    由父/母亲及在港监护人双方亲笔签署的《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父母同意书》,如你授权本校作为申请人在港监护人,校方授权代表签名部分可留空。
b.    父/母亲的身份证明文件。
5.    如申请人现时持有其他香港签证,则须提交签证副本、入境标签(小白条)副本、香港身份证副本,并签妥旧签证注销声明书
6.    如欲提交受养人申请,请自行向入境处递交申请。详情请浏览: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residence_as_dependant.html

申请人必须连同填妥的签证申请表格及所需档交对于自己的母校国际处、港澳臺办,在指定期限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本校指定地址。本校收到申请表及所需档后,会签发“来港就读(保证人)申请表”(即ID995(B)表格),并将申请送交入境事务处审批。

办理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一般需时六至八周。签证/进入许可批出后,本校会代為领取电子学生签证,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学生的邮箱。

签证费用

处理学生签证费用為港币630,支付方式将以电邮通知。请留意,当本处开始处理同学的申请,此费用概不退还。


收到香港特区电子学生签证后续手续

内地同学

当内地同学在收到香港特区电子学生签证后,应随即向户口所在地的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赴香港签注」(逗留D)。请留意,抵港时必须向当值入境处人员出示通行证、电子学生签证及「赴香港签注」(逗留D),学生将获发入境标签(其上载有学生的姓名、证件号码、入境日期、就读学校、在港的逗留条件和期限等资料),方为启动有效学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学就读。

台湾同学

当台湾学生在收到香港特区电子学生签证后,带同有效护照即可入境。请留意,抵港时必须向当值入境处人员出示学生签证及有效护照,学生将获发入境标签(其上载有学生的姓名、证件号码、入境日期、就读学校、在港的逗留条件和期限等资料),方为启动有效学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学就读。

澳门同学

当澳门学生在收到香港特区电子学生签证后,带同有效「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灰簿),即可进入香港。请留意,抵港时必须向当值入境处人员出示学生签证及灰簿,学生将获发入境标签(其上载有学生的姓名、证件号码、入境日期、就读学校、在港的逗留条件和期限等资料),方为启动有效学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学就读。

注意事项

  • 所有申请均由入境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及拒绝申请者入境香港的绝对决定权。
  • 台湾学生获批准的是单次入境许可证,如欲多次出入境,请在使用单次入境许可证来港后,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多次入境许可证」及转移学生逗留条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多次入境许可证」。所需文件:护照、台湾身份证、香港签证、照片一张、ID931 (多次入境许可证申请表)及ID405(旅行证件加盖签注申请表)。申请表格可从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下载。
  • 本网页内的资料仅供参考,请浏览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页以获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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