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適合現職幼兒教育工作者或有意從事幼兒教育的人士報讀,以備晉身中層管理人員,例如出任負責課程策劃或行政管理的主任教員或出任幼稚園校長。本課程旨在協助提升學員的學歷和專業資格。
本課程適合現職幼兒教育工作者或有意從事幼兒教育的人士報讀,以備晉身中層管理人員,例如出任負責課程策劃或行政管理的主任教員或出任幼稚園校長。本課程旨在協助提升學員的學歷和專業資格。
本課程屬三年制兼讀課程,合共60個學分。課程經特別設計,專為持有幼稚園教育證書/高級文憑的現職幼兒教育工作者,或持有幼兒教育證書/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的準幼兒教育工作者提供「銜接」學士學位課程。課程內容可劃分為以下不同領域:
範疇 | 學分 |
---|---|
主修課程 | |
9 | |
3 | |
18 | |
教育研究 | 12 |
學校體驗 | 6 |
畢業專題研究 | |
|
3 |
|
3 |
通識教育 | 3 |
英語增潤課程 | 3 |
總學分 | 60 |
一般情況下,學員每周需要出席兩至三個3小時的課節。課堂會安排在週一至五的的白天或晚上,或會安排在周末在上課,地點為教大大埔校園/將軍澳教學中心/北角教學中心/九龍塘衛星教學中心或校方指定的其他市區教學中心。部分課堂會安排於星期六下午於任何一個校園/教學中心進行。
本課程分別設有以中文或英語授課的中文班或英文班。學員須在報讀課程時選定教學語言。
一般而言,申請人須修畢幼稚園教育證書課程/高級文憑課程或幼兒教育證書/高級文憑課程或具有同等學歷。合資格申請人可能需要參加面試。
本課程的本地生學費為每年港幣$28,100。此費用可能於日後調整。
修畢本課程的學員將:
註1 : 個別學員註冊成為幼稚園校長的專業資格須經教育局審批。
註 2: 根據教育局幼稚園行政手冊(2023), 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在聘任或晉升主任時,應優先考慮持有幼兒教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的適合人 選。
*教育局規定由2009/10學年起,所有新任幼稚園校長須持有幼兒教育學士學位。修畢本課程的學員獲教育局認可為符合在本港註冊成為幼稚園校長的其中一項要求。註冊成為幼稚園校長的專業資格需配合個人相關工作經驗和進一步的校長培訓,並需得到教育局最終審批。
**修畢本課程的學員在修讀課程期間如任教於特殊幼兒教育機構並同時修畢本課程中「多元需要」範疇內的指定科目,將視為完成獲社會福利署認可的一年制在職特殊幼兒工作訓練課程。學員報讀「多元需要」科目時或需提供工作證明。本大學保留審核學員是否符合資格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