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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大学设有多项奖学金,按同学学业及专业成就、个人素质、对社区的贡献和个别奖学金捐助者所订之评审标准而颁赠。大部分奖学金由校方提名,部分亦公开予同学申请。

 

香港教育大学学生奖项

「香港教育大学学生奖项」以学业成绩为主要条件。得奖同学会获发证书及奖章,以兹表扬及鼓励。奖项分别有两类:「校长荣誉状」及「院长荣誉状」。

 

全人发展奖项

「全人发展奖项」旨在嘉许同学在非正规学习上的成就,透过「经验学习及成就报告表」* 记录的时数而定,计算同学于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参与的本校活动。奖项分别为:「全人发展证书」、「全人发展(进阶)证书」,及「学生事务长嘉许状」(最高等级)。

 

*「经验学习及成就报告表」分为四个范畴:(i) 个人效益;(ii) 全球及文化增益;(iii) 公民参与;及 (iv) 职业及专业发展

 

校长嘉许计划

「校长嘉许计划」旨在表扬学生在艺术及文化、社会服务、领袖才能、体育,及创新与科技五方面的非学术成就,计划接受所有教大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组织申请。评审准则包括:申请人在该项成就的水平、对该范畴的投入和影响力、推荐人的评价以及学术表现。计划共设有两个级别:「校长嘉许状」及「校长表扬状」。

 

本校还设有其他奖学金及奖项,由学系、部门或外间机构提供,详细资料将在接受申请时发放,请留意学生事务处于内联网及布告板之通告。有关奖学金及奖项的查询,请与学生事务处联络。


注: 以上奖学金及奖项资料或会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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