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簽證
按照香港法律規定,凡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而擬來港求學的人士,都必須在來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簽發有效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以訪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可入學就讀。
由於審批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一般需時六至八周,為免延誤入學,學生應盡早辦理申請手續。
學生申請香港特區學生簽證/進入許可的方法
- 填妥香港特區“來港就讀申請表” ID995(A)(由申請來港就讀之學生填寫)正本,並貼上近照(申請表格可從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下載)。填表前,請先細閱“來港就讀入境指南”。交換生請參考此樣本。
- 提交下列文件的複印本(切勿投遞正本。所有文檔一旦投遞,概不退還):
旅行及身份證明文件:
- 內地同學: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常住人口登記卡、旅行證件(往來港澳通行證)副本(如有),其內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適用)。你若尚未獲發通行證,請先提交簽證申請,再申請通行證。已持有通行證的同學請留意,香港入境事務處是根據你的畢業日期來批出你的學生簽證期限,但如果你的通行證的有效期短於你的畢業日期,你的學生簽證將只能被批准到你的通行證有效期之前。因此請檢查你的通行證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通行證有效期不足,請馬上更換你的通行證,更新後不需要提供新的通行證副本,只需入境時出示即可。
- 臺灣同學:戶籍謄本、身份證、旅行證件(中華民國護照)副本,其內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適用)。已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同學請留意,香港入境事務處是根據你的畢業日期來批出你的學生簽證期限,但是如果你的中華民國護照的有效期短於你的畢業日期,你的學生簽證將只能被批准到你的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期之前。因此請檢查你的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果中華民國護照的有效期不足,請馬上更換,並於提交簽證申請時提供新護照副本。
- 澳門同學:身份證、旅行證件(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副本,其內應載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或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的簽證詳情(如適用)。已持有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的同學請留意,香港入境事務處是根據你的畢業日期來批出你的學生簽證期限,但是如果你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的有效期短於你的畢業日期,你的學生簽證將只能被批准到你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有效期之前。因此請檢查你的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有效日期是否足夠覆蓋你的畢業日期。如果旅遊證的有效期不足,請馬上更換,並於提交簽證申請時提供新旅遊證副本。
- 最近經濟證明檔(如:銀行儲蓄存摺證明、家庭或個人收入、稅款收據、資產證明等)。存款金額無須凍結,主要能證明足夠支付學生一年的學費及生活費即可。如由他人提供經濟支持,必須附上由該經濟擔保人簽署的書面聲明(請下載範本),並附上與學生關係證明檔。聲明內文應包括:(a)經濟擔保人與學生之關係;(b)承諾會承擔該名學生在港學習及生活費用;及(c)經濟擔保人的聯絡方式(電話、電郵); 台灣及澳門的學生必須提交擔保人的護照資料頁副本(必須含有個人資料、照片及簽名)。
- 請細閱“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私隱政策”,並於簽妥聲明後寄回原件。
申請人必須連同填妥的簽證申請表格及所需檔交對於自己的母校國際處、港澳臺辦,在指定期限之前以特快專遞寄至本校指定地址。本校收到申請表及所需檔後,會簽發“來港就讀(保證人)申請表”(即ID995(B)表格),並將申請送交入境事務處審批。
辦理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一般需時六至八周。簽證/進入許可批出後,本校會代為領取電子學生簽證,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到學生的郵箱。
簽證費用
處理學生簽證費用為港幣530,支付方式將以電郵通知。請留意,當本處開始處理同學的申請,此費用概不退還。
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續手續
內地同學
當內地同學在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應隨即向戶口所在地的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赴香港簽注」(逗留D)。請留意,抵港時必須向當值入境處人員出示通行證、電子學生簽證及「赴香港簽注」(逗留D),學生將獲發入境標籤(其上載有學生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就讀學校、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等資料),方為啟動有效學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學就讀。
臺灣同學
當臺灣學生在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帶同有效護照即可入境。請留意,抵港時必須向當值入境處人員出示學生簽證及有效護照,學生將獲發入境標籤(其上載有學生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就讀學校、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等資料),方為啟動有效學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學就讀。
澳門同學
當澳門學生在收到香港特區電子學生簽證後,帶同有效「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灰簿),即可進入香港。請留意,抵港時必須向當值入境處人員出示學生簽證及灰簿,學生將獲發入境標籤(其上載有學生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就讀學校、在港的逗留條件和期限等資料),方為啟動有效學生身份。以任何其他方法入境均不可入學就讀。
注意事項
- 臺灣學生獲批准的是單次入境許可證,如欲多次出入境,請在使用單次入境許可證來港後,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多次入境許可證」及轉移學生逗留條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多次入境許可證」。所需文件:護照、臺灣身份證、香港簽證、照片一張、ID931 (多次入境許可證申請表)及ID405(旅行證件加蓋簽注申請表)。申請表格可從香港入境事務處網頁下載。
- 本網頁內的資料僅供參考,請瀏覽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網頁以獲取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