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士學位課程旨在培育具備專業教學和相關學科知識及專業教師培訓經驗的職前教師。學生完成學士學位課程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申請成為註冊教師,在幼稚園、幼兒園、小學或中學任教。
為期五年的全日制雙學位課程的畢業生將同時獲頒授文學士學位和教育學士學位。他們將具備紮實的學科知識,以及專業教學培訓的深厚知識和技能。
為期四年的全日制的學士學位課程的畢業生將獲頒授文學士/理學士/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並具備紮實的學科知識。有意投身教師行業的畢業生可選擇修讀一年全日制或兩年非全日制的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PGDE),以取得註冊教師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