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期間
香港目前實施的普通法,跟交換生原居地或有不同。建議同學來港前應對香港法律有基本認識,在港期間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除獲豁免或毋需登記的人士外,凡年滿11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獲淮在香港逗留超過180天的人士),均須登記領取香港身份證。來港一個學期的交換生毋需申請香港身份證。
香港警務人員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17C條《身份證明文件的攜帶及出示》賦予的權力,向市民查閱其身份證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即屬違法。因此特別提醒交換生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有效旅行證件或香港身份證)
大學教育的目的不僅在增長知識和提升學術水準,更在於孕育有高尚品德、對社會負責的可用之材。要達到此目的,本校就學術誠信有下列指引:
- 確保所呈交的作業不論屬於任何學習領域,包括實習體驗,均屬個人原創;
- 確保所呈交之資料與數據均真確無訛(即並無篡改或虛構);及
- 正確標示一切引用他人著作的地方,包括文字、意念、藝術作品、發明、教學計劃及研究成果等。
學生要保持學術誠信的良好習慣,所以在入學時,每個學生都要簽署一份聲明。
注:教大對學術誠信尤為重視,對交換生也一視同仁。
本校的授課語言主要為英語,亦有部份科目以粵語或普通話授課,請留意授課語言並選修合適的科目。
一般而言,在本校完成的學分,可用於學分轉換,然而申請是否成功的最終決定權在同學所屬院校。學期結束後本校會將交換生的成績單正本寄給夥伴院校的國際處/港澳台辦公室,作學生記錄及申請轉換學分之用。
成績單是由教務處統一簽發的,如果要額外申請一份正式成績單並郵寄到同學的居住地,請直接向教大諮詢中心(即教務處)申請。請於網站下載並填寫表格,裏面已註明繳付郵費之方法。 如有特殊要求,也可以在郵件裡列明,如有疑問,可致電(852)29486177查詢。
本校的學生事務處致力為學生提供一個開放而關懷的校園環境,以支援學生的學習及全面發展。其中包括:
1. 輔導及就業服務
專業輔導主任為學生提供免費輔導服務,包括學習、情緒、交友、家人、個人成長、精神健康、適應大學生活等各方面,所有輔導內容皆為保密。此外亦有就業諮詢服務,幫助學生規劃未來職業及發展路向。
2. 非本地生支援服務
學生事務處為非本地生(包括交換生)在港期間提供支援服務,加強同學對香港的認識,使其盡快適應學習及校園生活,融入教大學生社群,相互支持,促進文化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