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伴學校計劃
夥伴學校計劃
目的
與學校結為緊密夥伴,透過實習為教育專業準備及培育新一代教師,使教學專業薪火相傳。
參加條件
接受最少3名(中學) / 4名(小學) [1] 學生到校實習。
計劃內容
參加方法
於學校體驗活動回條註明參加意願。 本校將於5月以書面回覆成功參加計劃之學校。
計劃單張
備註:
[1] 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一年全日制)(PGDE)課程非英文或普通話主修的學生將於上及下學期到校實習。因此,該學生於此計劃下將作2名學生計算。由2023/24年度起,接受3名或以上學生到校實習的學校將合資格參加此計劃。
[2] 行政及指導費之結算會依最終編配到校進行教學實習的學生人數作準。結算人數限額為3 至 8名學生,有關費用將於翌年3月以支票形式郵寄至學校,學校毋須向本校申報該費用支出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