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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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及香港身份证

香港目前实施的普通法,跟交换生原居地或有不同。建议同学来港前应对香港法律有基本认识,在港期间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除获豁免或毋需登记的人士外,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获淮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人士),均须登记领取香港身份证。来港一个学期的交换生毋需申请香港身份证。

香港警务人员可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17C条《身份证明文件的携带及出示》赋予的权力,向市民查阅其身份证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即属违法。因此特别提醒交换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有效旅行证件或香港身份证)。
 

学术诚信

大学教育的目的不仅在增长知识和提升学术水平,更在于孕育有高尚品德、对社会负责的可用之材。要达到此目的,本校就学术诚信有下列指引:

  • 确保所呈交的作业不论属于任何学习领域,包括实习体验,均属个人原创;
  • 确保所呈交之资料与数据均真确无讹(即并无篡改或虚构);及
  • 正确标示一切引用他人著作的地方,包括文字、意念、艺术作品、发明、教学计划及研究成果等。

学生必须仔细阅读抵达香港后发给你的学术诚信指引,并签署一份声明,表明你接受在入读教大的整个学习过程中坚持学术诚信。

授课语言

本校的授课语言主要为英语,亦有部份科目以粤语或普通话授课,请留意授课语言并选修合适的科目。

学分转换和成绩单

一般而言,在本校完成的学分,可用于学分转换,然而申请是否成功的最终决定权在同学所属院校。请交换生在参加网上选课之前所希望修读的课程需要得到学生母校的认可。

教务处于每年2月和7月公布成绩。在收到教务处签发的成绩单后,本处会将成绩单正本及电子版寄给同学所属院校港澳台办/国际处的老师。

成绩单是由教务处统一签发的,如果要额外申请一份正式成绩单并邮寄到同学的居住地,请直接向教大咨询中心(电邮:siec@eduhk.hk)申请。请于网站下载并填写表格,里面已注明缴付邮费之方法。 如有特殊要求,也可以在邮件里列明,如有疑问,可致电(852)29486177查询。
 

文化适应

环球事务处将在整个学期组织一系列活动,包括迎新活动和各类室内外活动,以帮助交换生了解香港和教大、结识本地和其他国际学生,并尽快适应香港的生活。一系列活动包括香港文化游、训练日营、文化交流坊,旨在提供平台让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进行文化交流和融合。 

此外,学伴计划提供了交换生与本地学生交流机会,本地学伴会在交流生抵港前及交流学习期间帮助同学了解教大和适应香港的生活。

学生支援

本校的学生事务处致力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而关怀的校园环境,以支援学生的学习及全面发展。其中包括:

1. 辅导及就业服务

专业辅导主任为学生提供免费辅导服务,包括学习、情绪、交友、家人、个人成长、精神健康、适应大学生活等各方面,所有辅导内容皆为保密。此外亦有就业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规划未来职业及发展路向。

2. 非本地生支援服务

学生事务处为非本地生(包括交换生)在港期间提供支援服务,加强同学对香港的认识,使其尽快适应学习及校园生活,融入教大学生社群,相互支持,促进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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