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转移

学分转移

整体学分转移

参加学生交换计划的同学在伙伴院校所修毕的学分,可透过整体学分转移申请转移最多十八个学分或六个学分(高年级入学),有关学分会被计算于毕业所需学分内。成绩报告表将列出获得转移的科目学分,但该等科目将不附评级,亦不会计算在平均积点内;详情请参阅教务处网页

整体学分转移申请

交换生需于交换期间完成相关学科并取得及格成绩,填妥「整体学分转移申请表」连同所需资 料,于交流完结后一个月内提交至环球事务处,以转交相关部门审批。同学务必细阅申请表中的指引,并留意不同范畴的学分转移要求。学分转移须经教务处审批。

修课量

学生于参加学生交换计划期间,须于交流院校修读为数等同教大全日制课程之规定学分(每学期十二至十八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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