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法及资格
学校推荐
学生需透过就读学校申请本校的学生交换计划,由伙伴学校挑选并向本校提交推荐名单,本校持有最终决定权。所有非透过原校递交之申请,一概不受理。
成绩要求
申请本校学生交换项目的同学的平均积点须达2.5(4為最高积点)或以上或持有等同成绩。
英文能力要求
申请学生需达到以下英语能力要求(其中一项),并在递交交换计划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
托福(TOEFL) |
网络化测验 80 分或以上 |
雅思(IELTS) | 学术组别 6 分或以上 |
学校推荐 | 获学校老师证明英文能力,并提供推荐信 |
申请交换计划所需文件及日期
有兴趣的同学请向原校港澳台办/国际事务处咨询详情,并于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表及上载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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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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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雅思成绩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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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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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能力申明
申请时间表
交换学期 | 第一学期(秋季) | 第二学期(春季) |
申请开始 |
三月初 |
九月初 |
申请截止 | 四月下旬 | 十月中 |
逾期申请一般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