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情宿位申請
香港教育大學全日制學生可於2025年6月16日上午9時至2025年9月12日中午12時期間申請2025/26年度酌情宿位。此申請只適用於因特殊情況而未能透過正常宿位分配程序獲得宿位的學生。申請者可因應個人實際情況向學生事務長或舍監提交申請,以便審核其酌情宿位的資格。
酌情宿位的分配將考慮個別案例的具體情況。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 學生事務長酌情宿位:
健康或家庭原因、對大學有貢獻或宿分制度未能體現的其他特殊情況而提出申請。 - 舍監酌情宿位:
對宿舍有貢獻和 / 或在宿舍中擔任重要職務而提出申請。
申請人需通過填寫網上申請表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重要指引:
- 申請人於遞交酌情宿位申請前,務請詳閱舍堂管理組網頁所載之《2025/26學年學生宿舍申請指引》,以確保了解相關規定及程序。
- 申請人須提交一切相關證明文件,以作為申請理據之佐證。除特別註明者外,所有證明文件應為最近六至十二個月內發出。舍堂管理組將僅處理已提交齊全證明文件之申請,並會按個別情況作出審批。申請人須自行向有關部門或人士索取所需文件,本組概不代為辦理。凡申請表不完整或未附所需證明文件者, 將不予考慮。
- 如申請人於2025/26學年任何一輪宿舍申請中已獲分配宿位或已放棄宿位,其酌情宿位申請將自動作廢,恕不另行通知。惟如申請全年宿期而僅獲分配一學期宿位者,仍可就另一學期提出酌情宿位申請。
- 申請人須對所提交之所有資料及證明文件的真確性及準確性負全責。如發現有虛報或提交虛假文件情況,該申請將即時作廢,並須接受大學紀律處分。
- 所有申請須於指定截止日期前,透過指定方式遞交。逾期或以非指定方式遞交者,概不受理。
- 所有申請須透過指定之網上系統於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一經提交,概不可作出修改。如申請人需更改已提交之資料,須重新遞交一份完整的新申請。倘有重複遞交情況,舍堂管理組將以最後一次成功提交之版本為準。
- 鑑於酌情宿位名額有限,將優先考慮有迫切住宿需要之申請個案。
- 獲批酌情宿位者僅保證校內住宿,惟不得選擇特定宿舍或房間類型(舍監酌情宿位申請除外)。
- 所有收集的資料將僅用於2025/26年度酌情宿位的申請、統計和記錄。
申請結果將於2025年9月底至10月中旬公佈,並僅以電郵通知成功申請者。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2948 6868或電郵至hall-sao@eduhk.hk與舍堂管理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