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情宿位申请
香港教育大学全日制学生如因特殊情况未能透过正常宿位分配程序获得宿位,均可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9时至2025年9月12日中午12时期间,透过指定之网上系统申请2025/26学年酌情宿位。
申请人可因应个人实际情况,向学生事务长或舍监提交申请,以供审核其酌情宿位资格。酌情宿位之分配将按个別申请个案之具体情况作出考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別:
- 学生事务长酌情宿位:因健康或家庭原因、对大学有特殊贡献,或因宿分制度未能充分反映其住宿需要而提出申请者。
- 舍监酌情宿位:曾于宿舍中担任重要职务或对舍堂有实质贡献者。
申请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以作佐证 。
重要指引:
- 申请人于递交酌情宿位申请前,务请详阅舍堂管理组网页所载之《2025/26学年学生宿舍申请指引》,以确保了解相关规定及程序。
- 申请人须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以支持申请中所列原因。除特別註明外,证明文件必须于申请截止日前6至12个月内发出。舍堂管理组将仅处理已提交齐全证明文件之申请,并会按个別情况作出审批。申请人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或人士索取所需文件,本组概不代为办理。凡申请表不完整或未附所需证明文件者, 将不予考虑。
- 如申请人于2025/26学年任何一轮宿舍申请中已获分配宿位或已放弃宿位,其酌情宿位申请将自动作废,恕不另行通知。惟如申请全年宿期而仅获分配一学期宿位者,仍可就另一学期提出酌情宿位申请。
-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之所有资料及证明文件的真确性及准确性负全责。如发现有虚报或提交虚假文件情况,该申请将即时作废,并须接受大学纪律处分。
- 所有申请须于指定截止日期前,透过指定方式递交。逾期或以非指定方式递交者,概不受理。
- 所有申请须透过指定之网上系统于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一经提交,概不可作出修改。如申请人需更改已提交之资料,须重新递交一份完整的新申请。倘有重复递交情况,舍堂管理组将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之版本为准。
- 鑑于酌情宿位名额有限,将优先考虑有迫切住宿需要之申请个案。
- 获批酌情宿位者仅保证校内住宿,惟不得选择特定宿舍或房间类型(舍监酌情宿位申请除外)。
- 所有收集的资料将仅用于2025/26年度酌情宿位的申请、统计和记录。
申请结果将于2025年9月底至10月中旬公佈,并仅以电邮通知成功申请者。
如有查询,欢迎致电2948 6868或电邮至hall-sao@eduhk.hk与舍堂管理组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