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學生財務

(以英文版本為準)

1. 學費及其他費用


1. 學費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之課程
 
自資課程
 
 
2. 保證金
 
除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同學外,本校要求同學在註冊後繳交保證金港幣350元,以備償還所欠本校之款項或賠償損毀公物之用。若同學在結業前已繳付所有費用/罰款/收費,保證金將會撥作畢業費用(包括簽發一張畢業證書)。
 
若同學在結業前未能繳交全部學費及其他費用,包括保證金、學生住宿費等,除不能出席學位畢業典禮外,亦將不獲發任何學業證明文件。
 
除已辦妥退學手續或被終止學籍的同學外,已繳之保證金一概不予發還。校方將先於獲准退學或已被終止學籍的同學所繳之保證金內扣除他/她所欠交之費用/罰款/收費,然後於獲批准退學或已被終止學籍後三個月內將餘款發還。
 
 
3. 學生住宿費
 
住宿費用會定期檢討。就讀全日制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的學生,於2023/24年度,入住標準雙人房的宿費為港幣14,090元。獲編配入住單人房及雙人房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哲學博士及哲學碩士研究生的宿費分別為港幣19,140元(Type I 單人房)、港幣25,490元(Type II 單人房)、港幣16,780元(Type I 雙人房)及
港幣18,890元(Type II 雙人房)。
 
就讀全日制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而入住羅富國堂/葛量洪堂/柏立基堂的三人房的學生,2023/24年度宿費為港幣9,850元。
 
而就讀全日制非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的學生,有關宿費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學生的一倍半。
 
所有宿生需要另繳舍堂生活教育費港幣220元。羅富國堂、葛量洪堂及柏立基堂的宿生須另付房間冷氣費及洗衣/乾衣費用,而賽馬會學生宿舍的宿生則須分擔單位內的電費。宿費一經繳付將不獲退還或轉移。
 
 
4. 其他收費
 
項目 費用(港幣)
補領學生證 $100
學業證明文件#  
- 成績報告表 $50/份
- 就學證明書/暫准畢業證明書*  
- 核證副本  
- 課程手冊  
- 科目大綱^  
經驗學習及成就報告表(前稱獎項及聯課活動紀錄報告表)# $50/份
補發畢業證書
[只適用於高級/深造文憑或學士學位或專業博士學位/研究式/修課式研究生課程之畢業生(除合辦課程如當代英語語言文學與教育學(榮譽)文學士及專業教師課程外)]
$400
轉修課程/主修/第二教學科目/專修學科/教學科目研習/專科/專修範疇/修讀模式申請 $50(每次)
科目豁免/學分轉移申請 $50(每科目)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之課程)
  $400(每次)
(自資課程)
留位費  
(適用於獲准休學、待畢業及停學的同學) $300 (每學期)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之課程)
  $1,500 (每學期)
(自資課程)
恢復學籍之行政費用
(適用於在限期後才清還所有欠款的同學)
$300
畢業費用 $350
(一般由保證金轉換)
畢業袍租金: 畢業袍租借服務由本校指定的
營運商提供,詳情請參閱此
。 
學生簽證及行政費用 - 非本地學生 $530
延長修業期費用:  
- 就讀以下研究生院研究課程,並需要延長指定之正常修業期限的學生:
1. 哲學博士
2. 哲學碩士
$16,800(每年)分兩期繳交
- 就讀自資研究生課程,並需要延長該課程指定之正常修業期限的學生 詳情請參閱有關課程手冊/資訊
# 已包括標準郵費,如需要以掛號形式寄出,需支付額外費用。
* 校方免費派遞第一份給畢業生,如欲申請第二份或以上,須另繳申請費。
^ 收費以每份科目大綱計算。 
已繳費用將不獲退還,亦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學業證明文件申請表格可於所屬學院及諮詢中心之學生紀錄服務站索取,亦可於教務處網頁下載

 
在學同學亦可於The Portal遞交學業證明文件的網上申請。畢業生如欲透過網上申請學業證明文
件,請瀏覽教務處網頁(https://www.eduhk.hk/re)。

2. 繳費方法及學費收據


同學須透過大學網站The Portal查閱綜合賬單內所列的各項費用如學費、沉浸費用、宿費、保証
金、罰款等,校方不會另行郵寄繳費單。同學可於任何一間東亞銀行繳交費用,亦可透過「繳費靈」服務、銀通、「轉數快」、滙豐銀行或恆生銀行轄下之自動櫃員機或網上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網站)供內地生使用的「工銀跨境e繳費」繳交費用。同學可於大學網站(The Portal)透過以下程序查閱綜合賬單及繳款方法詳情:
 
登入The Portal ---> e-SIS ---> Select “e-SIS” ---> Student Services ---> Student Account ---> Account Summary
 
2023/24年度之繳費日期如下:
 
1. 新生學費
 
課程 到期繳款日
註冊時繳交 16-10-2023 08-02-2024
佔總額之百分率
全日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25% 25% 50%
全日制/兼讀制學士學位
全日制幼兒教育高級文憑
HK$5,000 50% - HK$5,000 50%
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全日制哲學博士及哲學碩士
50% - 50%
專業進修 不適用 - -
  • 以上繳費安排不適用於自資課程/非本地學生。
  • 第一及第二學期的綜合賬單分別於九月及翌年一月上載於The Portal

 


2. 舊生學費
 

課程 到期繳款日
16-10-2023 08-02-2024
佔總額之百分率
全日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教育證書/高級文憑 50% 50%
全日制/兼讀制學士學位
全日制幼兒教育高級文憑
50% 50%
兼讀制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全日制哲學博士及哲學碩士
50% 50%
  • 以上繳費安排不適用於自資課程/非本地學生。
  • 第一及第二學期的綜合賬單分別於九月及翌年一月上載於The Portal

 

 

3. 繳費須知
 
同學須於限期前繳付綜合賬單內的學費及/或其他費用。在任何理由下,若未能於限期前繳費,同學可於限期前聯絡財務處尋求協助。逾期未繳清所欠費用而又未獲批准延期繳費者,校方將採取一系列嚴懲措施,包括拒發任何學業證明文件、取消學生證功效、暫停學生使用圖書館/其他設施/住宿資格及註銷其學籍等。同學將被視作「非正式退學」,並即時生效。同學亦不能出席
任何課堂、學校體驗、聯課活動、實習等,如適用。於清還所有欠款時,同學須另外繳交港幣300元,作為恢復學籍之行政費用。另外,同學若因長期拖欠學費及/或其他費用而被註銷學籍,即使於往後時間清還所有欠款,其學籍將不會恢復,同學須重新申請才可再次入讀本校課程。同學往後欲申請入讀本校課程或學業證明文件,亦必須先清還所有欠款及/或其他費用如逾期歸還畢業袍之罸款,否則其申請將不會處理。
 
全日制學生並就讀學士及副學士課程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之課程,如已在第一學期的2023
年10月16日及第二學期的2024年2月8日或之前
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申請資助專上
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之助學金、貸款及/或免入息審查貸款,則毋須另行申請延期繳交學費。財務處會在繳費到期日,根據學生事務處提供的有關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申請經濟資助的學生名單的結果及資助款項預計發放日期,對學費到期繳款日作出相對的調整或維持不變。調整後的到期繳款日會在The Portal學生賬目上公布,同學有責任定時在
The Portal的賬目上查閱及核對他們的學費餘額及其到期日。同學必須準時向『在職家庭及學
生資助事務處』遞交助學金及貸款申請表格。於第一學期的2023年10月16日及第二學期的2024
年2月8日後
遞交之助學金及貸款申請,同學必須以電郵向財務處 (fees@eduhk.hk)作出申請
並陳述逾期申請的原因以作考慮,否則將不獲自動延期繳交學費。
 
上述延期繳交學費的程序並不適用於兼讀制學生。校方建議同學應根據上述到期繳款日作出適
當的財務計劃。財務處會個別處理同學提出之延期申請,惟只考慮突發事故或特殊情況導致經濟困難的個案。


 
4. 學費收據
 
同學可透過大學網站(The Portal)下載及打印學費收據。同學如已繳付該年度綜合賬單內的所
有學費及其他費用,可透過以下程序下載及打印學費收據。
 
登入The Portal ---> e-SIS ---> Select “e-SIS” ---> Student Services ---> Student Account ---> Account Summary--> Tuition Fees Receipt

3. 特別情況下之學費安排


1. 休學
根據課程校曆表,於開課前或學期中之前(按已完成的課程週數作計算)申請休學之同學,該學期已繳交之學費可留作復學用。同學須繳交留位費。申請一經批准,留位費須於兩星期內繳清。詳情請參閱學生手冊內之「學務規則的操作指引」。
 
於學期中之後申請休學之同學,該學期已繳交之學費將不獲發還或留作復學用。如同學於申請休學時仍有未繳清之費用,同學需於復學時一併繳交。
 
 
2. 選修/退修科目
同學必須於課程指定的時段內完成選修/退修科目。以修讀之學分數量來計算應繳學費的同學,如在課程指定的選修/退修科目時段後退修科目,同學仍必須繳付該科目之全部學費。
 
 
3. 退學
同學無論在何時退學,仍須繳付整個學期之學費。
 
 
4. 延長修業期限
若同學因有科目尚未完成,而需要將正常修業期限延長,才可完成整個課程,同學須根據於延長修業期內所修科目/學分(包括學校體驗)按比例繳交學費。
 
需要延長正常修業期限的研究生院研究課程學生;及就讀自資研究生課程並需要延長該課程之指定正常修業期限的學生,須繳交延長修業期費用。詳情請參閱本章節第一部分第四項「其他收費」及各課程手冊/資訊。
 
 
5. 縮短修業期限
同學如在正常修業期限前完成課程畢業要求,仍須繳付該課程的全部學費。本校不設減收或退還學費機制給予縮短修業期限的同學。
 
 
6. 學分轉移
無論已獲批准轉移的學分數目多少,同學仍需繳付課程的全部學費(而按學分計算學費之課程除外)。
 
 
7. 學生海外學習活動承擔費用
除已繳付之學費外,學生參加「海外學習活動」,需按指定比例承擔費用。這些活動包括各種沉浸課程、暑期區域研習課程、學生交換計劃和交流團。
 
部分「海外學習活動」屬必修科目(可以是帶學分或不帶學分),學生必須參加方可符合畢業要求,以下是一些例子:
  • 學位教師英語沉浸課程
  • 學位教師普通話沉浸課程
  • 英國語文教育榮譽學士英語沉浸課程
  • 中國語文教育榮譽學士普通話沉浸課程
  • 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及英文教育榮譽學士沉浸課程
  • 地理教育榮譽學士研習課程
  • 全球及環境研究榮譽社會科學學士暑期區域研習課程
  • 創意藝術與文化榮譽文學士暑期區域研習課程

 

部分「海外學習活動」並非必修或不帶學分,包括:

  • 交流團
  • 學生交換計劃

學生參加海外學習活動需承擔的總費用百分比見下表:
 
  學生承擔的總費用百分比
(「海外學習活動費用」)
職前學生 在職學生
必修之海外學習活動 不少於估計活動成本之18%* 估計活動成本之30%*
非必修或不帶學分之海外學習活動,如非必修之語文沉浸課程、交流團等 不少於估計活動成本之50%* 不少於估計活動成本之75%*

* 這些學生承擔的總費用百分比(或「海外學習活動費用」)只適用於就讀教資會資助課程之全日制學生。就讀非教資會資助課程之學生則須繳付活動成本之全部。
 
各項海外學習活動費用需於該課程開課前繳清。根據過往經驗,參加必修及帶學分海外活動的職前學生,如已成功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可在活動完成後,獲『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以退款方式發放額外的助學金,金額將根據『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的審核結果計算,學生無須另外申請。(在職實練/職業訓練/交換生計劃不在考慮之列。)
 
學生如參加自行安排之海外學習活動,仍需繳付本校於該學期內之一切費用。(自行安排的定義為學生自發參加,並且非透過本校相關部門安排。)
 
 
8. 更改本地/非本地學生身份
 
在大學學習期間更改本地學生/非本地學生身份或簽證類型(例如由持有學生簽證轉為工作簽證,或反之亦然)的學生,應通知教務處及提供證明文件正本以作更新大學的記錄。如果學生提出該項變更是在發出綜合電子賬單後才更新的,其本地學生/非本地學生身份變更而導致的費用調整則會在下一學期生效。如有疑問,請向教務處 (有關更改個人資料) 或財務處(有關費用
)查詢。

4. 經濟資助


1. 政府助學金及貸款
 
政府的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透過「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註一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註一,經家庭入息及資
產審查後,為合資格而有需要的全日制學生提供經濟資助,包括助學金及/或貸款。助學金用以支付學費及學習支出,貸款則用以支付生活費。貸款須繳付利息,利率為年息一釐,還款期由學生畢業或離校日期開始計算。貸款分一百八十期按月償還,還款期最長為畢業或停學後的十五年內。
 
 
2. 院校宿舍津貼
 
在「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下獲提供助學金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可獲發放「院校宿舍津貼」。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會於每個學期完結後,與院校核實同學是否於學期內達75%或以上時間為院校提供學生宿舍的註冊宿生,同學無須另行申領此津貼。津貼按學期發放(不包括暑期住宿),津貼額為學生應繳的宿費或每學年港幣10,190元/每學期港幣5,095元,以較低的數額為準。受惠學生實際可獲的津貼須按其入息及資產審查機制下所評定的資助幅度而定,有關資助將會存入同學指定的銀行戶口內。詳情請參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網站https://www.wfsfaa.gov.hk/sfo/tc/postsecondary/tsfs/general/level.htm
 
 
3. 有特殊教育及經濟需要的學生的學習開支助學金
 
為增加就讀專上課程有特殊教育及經濟需要的學生的學習開支助學金,關愛基金撥款以加強對他們的支援。於2023/24學年,受惠學生每人每學年可獲最高額外港幣9,630元的學習開支助學金,而實際可獲的津貼須按其在學生資助處的入息及資產審查機制下所評定的資助幅度而定。詳情請參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網站
https://www.wfsfaa.gov.hk/sfo/tc/postsecondary/tsfs/general/level.htm
 
 
4. 車船津貼
 
就讀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下程度課程的同學,並成功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並居住地點與日常上課地點距離超逾10分鐘步行時間及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學校,可申請車船津貼。詳情請參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網站:
https://www.wfsfaa.gov.hk/tc/sfo/postsecondary/sts/overview.php
 
 
5. 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亦提供「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註一給符合資格的全日制及兼讀制學
生。此計劃的貸款用以支付學費,並以收回全部成本的基礎運作。貸款人須為所借取的貸款繳付利息。利率以無所損益為原則,並在每月月底檢討,如有任何調整,調整後的利率會於下月首天開始生效。利息由貸款發放日起開始計算,在學期間亦計算利息,直至全數償還貸款為止。現時全日制大專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專上學生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年利率為1.895%。貸款分一百八十期按月償還,還款期最長為畢業或停學後的十五年內。申請人須於申請時及往後每年繳交一次行政費,直至欠款全部清還止。利率及行政費將會定期檢討。學生如因繼續進修全日制課程、經濟困難或患重病引致償還貸款方面遇到困難,可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提出延期償還貸款的申請。
 
註一: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或「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同學須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或其家庭在香港已居住滿三年。這並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計劃的詳細資料可參閱此網頁
https://www.wfsfaa.gov.hk/sfo/tc/index.htm

 
 
6. 專上學生海外交流資助計劃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撥款及成立的「專上學生海外交流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一帶一路海外交流資助計劃」,以資助經濟上有需要的學生參與海外交流計劃為目的。
 
修讀全日制經評審學士學位課程(包括政府資助及自資課程)並持有經入息審查資助計劃的學生成功申請「專上學生海外交流資助計劃」或「專上學生一帶一路海外交流資助計劃」可獲高達港幣60,000元的資助。而實際可獲的津貼須按其在學生資助處的入息及資產審查機制下所評定的資助幅度而定。
 
教育局於2019學年成立另外兩個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分別為「免入息審查專上學生內地體驗資助計劃」及「免入息審查專上學生一帶一路海外交流資助計劃」。修讀全日制經評審學士學位課程(包括政府資助及自資課程)之學生可獲高達港幣14,400元(內地體驗資助計劃)或港幣18,000元(免入息審查一帶一路資助計劃)的資助。而實際可獲的津貼須按交流地點及日數而定。
 
如欲詳細了解專上學生海外交流資助計劃之詳情,請瀏覽學生事務處網頁
https://www.eduhk.hk/sao/info/student_finance/schemes_for_subsidy_on_exchange)。
 
 
7. 其他經濟援助
 
本校提供下列支援予有經濟困難的同學:
1 緊急援助金或緊急貸款 - 為面對突發事故或特殊情況而導致經濟出現困難或需要接受精神科治療的同學而設。此援助全年接受申請。
2 特別助學金(因特別家庭背景) - 因特別家庭背景導致未能獲得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學生資助計劃的同學而設。此援助金全年接受申請。
3 恆常助學金或免息貸款-為有經濟困難的同學而設。本校之助學金主要分為一般助學金、助宿金、語文沉浸助學金及殘疾學生助學金,每項助學金會因應助學金捐助者所訂之評審標準而頒贈,請留意學生事務處於大學網站(The Portal)及布
告板之通告。本校之助學金包括:
(i) 一般助學金
  • 港澳台灣慈善基金會Angel Care助學金
  • 校友「友。心」助學金
  • 中銀香港助學金
  • 陳樹根紀念助學金
  • 張梅生助學金
  • 周佩華紀念助學金
  • 尚達人助學金
  • 傅浩堅教授助學金
  • 梅夫人婦女會助學金
  • 新昌 — 葉庚年教育基金助學金
  • 黎嬋女士紀念助學金
  • 林健忠池田恩師助學金
  • 梁秀紀念助學金
  • 孫少文基金會助學金
  • 李國賢基金會幼兒教育助學金
(ii) 助宿金
  • 香港教育大學助宿金
(iii) 語文沉浸助學金
  • 信興教育及慈善基金語文沉浸助學金
(iv) 殘疾學生助學金
  • 香港教育大學殘疾學生助學金
(v) 免息貸款
  • 星島慈善基金貸款助學金
  • 南聯教育基金學生免息貸款計劃
  申請日期通常在9月及1月份。
4 核實學生身份 - 為申請乘車優惠的同學而設。

以上經濟資助的資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有關資料請留意學生事務處於大學網站(The Portal)及布告板之
通告,或向學生事務處查詢(saosfa@eduhk.hk)。

5. 獎學金及獎項


1. 獎學金
 
本校設有多項獎學金,按同學學業及專業成就、個人素質、對社區的貢獻和個別獎學金捐助者所訂之評審標準而頒贈。大部分獎學金由校方提名,部分亦公開予同學申請。本校之獎學金包括:
 
(a)

一般獎學金

  • 友邦獎學金
  • 麥蘇文儀紀念獎學金
  • 創明天獎學金
  • 香港高等教育婦女協會獎學金
  • 香港國際教賢學院獎學金
  • 香港賽馬會主席卓越獎學金
  • 香港賽馬會獎學金-學士獎學金
  • 滙豐香港獎學金
  • 領展大學生獎學金
  • 太古獎學金
  • 陳志海最佳學業進步獎
(b)

政府獎學金

  • 教育獎學金基金獎項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卓越表現獎學金、才藝發展獎學金、外展體驗獎、展毅表現獎、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一帶一路獎學金
  •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獎學金
  • 多元卓越獎學金
  • 準英語教師獎學金
  • 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卓越表現獎學金、最佳進步獎、外展體驗獎、才藝發展獎學金、展毅獎學金
  • 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獎學金、尤德爵士紀念基金殘疾學生獎學金/學生獎、尤德爵士紀念基金研究生獎學金
(c)

學科獎學金

  • AIA Success PB District Outstanding Internship Performance Scholarship
  • 區百齡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 中銀香港獎學金
  • 東亞銀行獎學金
  • 綠評協會獎
  • 賽馬會友趣學中文獎學金
  • 陳陳淑安獎學金
  • 陳淑貞博士紀念獎學金
  • 張雲紀念獎學金
  • 張氏慈善基金獎學金
  • 蔣震工業慈善基金獎學金
  • 丁毓珠獎學金
  • 英皇慈善基金獎學金
  • 傅浩堅教授獎學金
  • 楊偉誠博士獎學金
  • 港九電器商聯會獎學金
  • 香港兒童合唱團音樂獎學金
  • 香港潮州商會獎學金
  • 香港語文運動英文獎學金
  • 滙豐職業教育獎學金
  • 創新科技獎學金
  • 古學俊獎學金
  • 梁志光及黎嬋紀念獎學金
  • 梁志光先生紀念獎學金
  • 梁秀紀念獎學金
  • 李偉成博士紀念獎學金
  • 吳康民教育基金傑出學生獎勵計劃
  • 伍少瑜紀念獎學金
  • 日清食品精英運動員獎學金(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
  • 香港官立鄉村師範專科學校同學會獎學金
  • 上海商業銀行獎學金
  • 信興中國語文獎學金
  • 李國賢基金會幼兒教育獎,獎章及獎學金
  • 莊淑靜博士紀念獎學金
  • 鄧蔡稚蘭獎學金
  • 德材建築獎學金
  • 謝氏家族獎學金
(d)

育才獎學金

  • 教大-中華基督教會育才獎學金
  • 教大幼兒教育高級文憑育才獎學金
  • 教大本地學生育才獎學金
  • 教大非華語本地學生育才獎學金
  • 教大高年級入學學生育才獎學金
  • 教大新鴻基地產育才獎學金
  • 教大-仁愛堂及香港台山同鄉總會慈善基金育才獎學金
  • 李嘉誠基金會獎學金計劃-體育/音樂/視覺藝術育才獎學金
  • 柏斯育才獎學金
(e)

外展獎學金

  • 蔣震海外交流獎學金
  • 丁毓珠學生交換獎學金
  • 招商永隆銀行學生交換獎學金
  • 孔教學院學生交換獎學金
  • 教大學生交換獎學金
  • 文綺芬獎學金
  • 馮氏獎學金
  • 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獎學金
  • 滙豐粵港澳大灣區(香港)獎學金
  • 滙豐海外獎學金計畫
  • 梁佩嫻獎學金
  • 李達三博士中華文化體驗學習計劃獎學金
  • 李達三博士語文沉浸獎學金
  • 馬介欽博士一帶一路學生交換獎學金
  • 盧氏獎學金
(f)

非本地學生專有獎學金

  • 教大非本地學生育才獎學金
  • 胡郭秀萍獎學金
  • 李嘉誠基金會獎學金計劃-修課式碩士課程內地學生育才獎學金
  • 楊劍威獎學金
(g)

學校體驗/教學實習獎學金

  • 李一強博士學校體驗獎學金
  • 李嘉誠基金會獎學金計劃-學校體驗獎學金
  • 吳頌視覺藝術教學實習獎學金
  • 柏斯音樂優秀音樂教學獎學金
(h)

其他獎學金

  • 卓越學術獎學金(博士課程)
  • 香港賽馬會駿步人生獎學金
  • 由教大學系/ 學院/ 研究生院提供之高級學位/ 學士課程/副學位獎學金
(有關各獎學金的資料,請上網參閱「香港教育大學概覽」EdUHK Calendar)。
 
獎學金申請時間表
獎學金名稱 公開申請*
尤德爵士紀念獎學金 9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金 9月
香港國際教賢學院獎學金 9月
香港高等教育婦女協會獎學金 9月
香港賽馬會獎學金-學士獎學金 10月
創明天獎學金 10月
自資專上獎學金計劃 10月
區百齡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10月
楊劍威獎學金 10月
滙豐粵港澳大灣區(香港)獎學金 11月
友邦獎學金 11月
太古獎學金 11月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獎學金 1月
領展大學生獎學金
(非畢業班學生)
5月
卓越學術獎學金(博士課程) 6月
*以上時間表謹供參考。
 
 
2. 香港教育大學學生獎項
 
香港教育大學學生獎項由本校頒發,以學業成績為主要條件。得獎同學會獲發證書及獎章,以茲表揚及鼓勵。獎項分別有兩類,主要的甄選準則如下:
 
  • 「校長榮譽狀」
    頒予學士(高年級入學除外)/研究高級學位/專業博士課程畢業班同學
    課程平均積點最少達3.5及整個課程內無不合格科目
    實習表現至少達"良"
    操行良好
    課程平均積點最高的同學將附合資格
    獲獎同學不能同時獲得「院長榮譽狀」
  • 「院長榮譽狀」
    頒予一年或以上全日制/二年或以上兼讀制課程同學
    學年平均積點最少達3.5及整個學年內無不合格科目
    實習表現至少達"良"(如有優/良等級)或"合格"(如有合格/不合格等級)
    學年內在本校取得最少的學分為:全日制課程為24,兼讀制課程為12,參與一學期交換計劃為12(授課式研究課程及研究式博士課程或有每學期/ 每學年之學分要求;詳情請瀏覽有關課程之網站)
    操行良好
    得獎人數上限最高為10%
    獲獎同學不能同時獲得「校長榮譽狀」
(請注意本校對頒發獎項有最終決定權。)
 
 
3. 校長嘉許計劃
 
「校長嘉許計劃」旨在表揚學生在藝術及文化、社會服務、領袖才能、體育,及創新與科技五方面的非學術成就,計劃接受所有教大全日制學生和由全日制學生組成的學生組織申請。評審準則包括該項成就的水平、申請人對該範疇的投入和影響力、推薦人的評價以及學術表現。計劃共設有兩個級別:
獎項 評審準則 每年最多得獎人數
校長嘉許狀 展現卓越並具影響力非學術成就的學生 10
校長表揚狀 展現卓越非學術成就的學生 25
(10月接受申請,必須經遴選及面試。請注意本校對頒授獎項有最終決定權。)
 
4. 全人發展獎項
 
獎項名稱 經驗學習及成就報告表紀錄 申請方法 名額
學生事務長嘉許狀
(最高等級)
共200小時 > 四個項目均須取得最少30小時*, 及於組織及領導能力有卓越表現 11月/12月
合資格的同學將以電郵方式獲邀遞交申請
10
全人發展(進階)證書 共100 小時 > 四個項目均須取得最少10 小時* 不用申請,證書會發給合資格的同學 不適用
全人發展證書 共100 小時 > 其中三個項目,每個最少10 小時* 不用申請,證書會發給合資格的同學 不適用
*於經驗學習及成就報告表內的四個項目:(i)個人效益;(ii) 全球及文化增益;(iii)公民
參與;及(iv) 職業及專業發展
(請注意本校對頒授獎項有最終決定權。)
 
此外,尚有其他獎學金及獎項,由本校學系、部門或外間機構提供,詳細資料將在接受申請時發放。請留意學生事務處於大學網站(The Portal)及布告板之通告。有關獎學金及獎項事宜,請
聯絡學生事務處。
註: 以上獎學金及獎項的資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6. 意外保障


香港教育大學(“教大”)投保不同類型的保險以承保因意外引致之費用,以下項目適用於教大學生。
 
1. 團體人身意外保險
 
投保項目:為同學參與由教大舉辦,於香港任何地方進行之學校活動時發生人身意外,導致身體傷亡或永久殘障而投保,及因意外引發之醫療費用。所有全日制及兼讀制同學均可享有此保障。
 
 
2. 團體旅遊保險
 
投保項目:為同學參與由教大舉辦或批准或被教大指派往海外之課程時因意外導致身體受傷並因此死亡或永久殘障,因病或意外受傷所需的醫療費用,個人責任,遺失或損毀個人物品,遺失金錢,航班及行李延誤,取消行程,縮短行程及緊急支援服務等。所有全日制及兼讀制同學均可享有此保障。
 
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及團體旅遊保險摘要詳列於The Portal ---> FO Corner 。
 
 
3. 索償手續
 
同學可從The Portal ---> FO Corner下載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及團體旅遊保險之索償表格及
索償詳情。索償表格亦可於財務處取得。
 
註:上述條文均以保險合約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