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申請人


非本地申請人
重要事項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向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香港教育大學(教大)從未與內地或香港的中介機構合作招生,亦不鼓勵學生委託第三方代理處理其申請。申請人須直接通過教大的網上入學申請系統提交入學申請,並提供個人資料和聯絡方式。有關申請的最新資訊,我們會直接與申請人聯絡。請參閱香港教育大學的官方渠道,包括課程網站及入學申請系統,以了解所需資料,並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人請留意以下重要資訊:
- 香港的反貪法例:秒懂廉政
- 香港的防騙信息
非本地申請人
大學歡迎本地及非本地申請人遞交入學申請。非本地學生定義是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釐定。
若你正持有以下其中一種由香港入境處簽發的文件,你在遞交入學申請時會被界定為非本地學生:
- 學生簽證 / 進入許可證;或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 / 進入許可證;或
- 受養人簽證 / 進入許可證(於獲香港入境處首次簽發受養人簽證 / 進入許可證時已年滿18歲的人士)
有關教育局專上課程收生的「本地/非本地學生定義」,請按此查詢,或直接聯絡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查詢相關定義及政策。電郵:edbinfo@edb.gov.hk(致:高等教育分部)
傳真:2804 6499
提交申請時,你須明確指明所持的身份證明文件,容許你在港接受教育。在錄取過程中,你須提供香港身份證/護照/簽證副本,作為申請的附加材料。如果提交的文件與申請表中申報的身份不符,錄取通知或被撤銷,已支付的所有費用將不予退還。如你的在學身份出現變更,你有責任及時向大學通報,並盡快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在報讀本科學士課程方面,本地和非本地生將經不同招生渠道遞交申請。如你的在學身份出現變更,校方會將依循相應的招生渠道處理和審批有關申請。
由於香港入境處辦理簽證一般需時六至八週,非本地申請者應盡快遞交申請。具體處理申請的時間以當局收齊所需文件起計,詳情可直接向入境處查詢(www.immd.gov.hk/eng/services/index.html)。
學費
由於非本地生不獲政府公帑資助,報讀獲教資會資助的課程時需支付較高學費,然而,如入讀本地自資課程,學費水平與本地生同價,詳情請瀏覽個別課程網頁。
遞交申請
入學要求
申請人應瀏覽各課程網站,查閱課程資訊和入學要求。如持有非本地資歷,可參閱符合學士課程入學要求的網站(https://www.apply.eduhk.hk/ug/nonlocal)。至於研究生課程,請瀏覽個別課程網站。
輔助或證明文件
申請人應直接在 www.eduhk.hk/acadprog/zh-hant/online 上載成績報告表、證書、公開考試成績、英文測試成績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遞交的文件不齊全或資料不足,申請將被延誤或不獲處理。基於系統格式及容量所限,上傳文件的總容量不可超過25MB,而每份文件的上限為4MB。
任何情況下,切勿將證書正本寄送到教大。所有因寄送引致損失,教大概不負責。
如申請人持有國際學歷,而成績單以非中文或英文顯示,必須同時提交成績單的官方認證的英文翻譯文件。
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將不予退還。落選者的申請資料及相關文件,將在招生工作結束後銷毀。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面試及錄取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或會被邀請參加面試以作進一步評估。獲邀申請人將會經電郵收到面試通知。大學強烈建議申請人定期檢查於網上申請系統所登記的電子郵箱,以便及時收到大學的任何更新或面試邀請。部份申請人有機會毋須面試而被直接取錄。 因此,申請人如未獲邀請出席入學面試/測試,不應假定其入學申請不成功。
成功申請者將收到大學以電郵個別通知,落選者不作個別通知。申請人要適時檢查個人郵箱,確保電郵地址正確有效。如電郵地址和電話號碼等資料有所變更,請登入網上申請帳戶更新有關資訊。
接受教大錄取
如你接受我們的錄取通知,你須:
1. | 通過網上申請系統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Accept) 接受錄取或簽妥「接受學籍確認回執」(如適用); |
2. | 上傳留位費繳費憑據; |
3. | 上傳香港身份證/內地身份證/護照副本; |
4. | 速遞簽妥的學生簽證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適用),因香港入境事務處要求提供有關文件的正本,以處理申請; |
5. | 提交宿舍申請表(如適用)。 |
成功獲錄取的申請人須提交成績單/學術文件正本;或向發出學歷證明或成績單之所屬機構(如學歷認證 / 評審部門、肄業大學或考試機構)安排直接郵寄學歷文件正本至大學以作驗證。具體截止日期請參考入學通知。
如申請人被多個課程錄取,只能註冊一個課程。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證
課程註冊
在接受教大的錄取通知後,你須盡快向發出學歷證明或成績單之頒發機構申請,由發證機構安排直接將官方學歷文件或正式的學業成績表,從該機構直接發送至本校教大以作驗證。(香港教育學院/大學的學歷和應屆畢業生除外)以進行課程註冊。請注意,任何由申請人上傳到我們的網上申請系統上的成績單及證書將不被視為正式文件。
查詢
地址: | 香港教育大學環球事務處 香港新界大埔露屏路10號 曹貴子基金會大樓(A-G/F-09) |
電話和傳真: |
電話: (852)2948 7654 傳真: (852)2948 8198 |
電郵: | stuvisa@eduhk.hk |
網站: | www.eduhk.hk/g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