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申请人


非本地申请人
重要事项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香港教育大学(教大)从未与内地或香港的中介机构合作招生,亦不鼓励学生委托第三方代理处理其申请。申请人须直接通过教大的网上入学申请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并提供个人资料和联络方式。有关申请的最新信息,我们会直接与申请人联络。请参阅香港教育大学的官方渠道,包括课程网站及入学申请系统,以了解所需数据,并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人请留意以下重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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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申请人
大学欢迎本地及非本地申请人递交入学申请。非本地学生定义是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厘定。
若你正持有以下其中一种由香港入境处签发的文件,你在递交入学申请时会被界定为非本地学生:
- 学生签证 / 进入许可证;或
-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 / 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 / 进入许可证;或
- 受养人签证 / 进入许可证(于获香港入境处首次签发受养人签证 / 进入许可证时已年满18岁的人士)
有关教育局专上课程收生的「本地/非本地学生定义」,请按此查询,或直接联络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查询相关定义及政策。 电邮:edbinfo@edb.gov.hk(致:高等教育分部)
传真:2804 6499
提交申请时,你须明确指明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容许你在港接受教育。在录取过程中,你须提供香港身份证/护照/签证副本,作为申请的附加材料。如果提交的文件与申请表中申报的身份不符,录取通知或被撤销,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如你的在学身份出现变更,你有责任及时向大学通报,并尽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在报读本科学士课程方面,本地和非本地生将经不同招生渠道递交申请。如你的在学身份出现变更,校方会将依循相应的招生渠道处理和审批有关申请。
由于香港入境处办理签证一般需时六至八週,非本地申请者应尽快递交申请。具体处理申请的时间以当局收齐所需文件起计,详情可直接向入境处查询(www.immd.gov.hk/eng/services/index.html)。
学费
由于非本地生不获政府公帑资助,报读获教资会资助的课程时需支付较高学费,然而,如入读本地自资课程,学费水平与本地生同价,详情请浏览个别课程网页。
递交申请
入学要求
申请人应浏览各课程网站,查阅课程信息和入学要求。如持有非本地资历,可参阅符合学士课程入学要求的网站(https://www.apply.eduhk.hk/ug/nonlocal)。至于研究生课程,请浏览个別课程网站。
辅助或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直接在 www.eduhk.hk/acadprog/zh-hant/online 上载成绩报告表、证书、公开考试成绩、英文测试成绩及其他证明文件。
如递交的文件不齐全或数据不足,申请将被延误或不获处理。基于系统格式及容量所限,上传文件的总容量不可超过25MB,而每份文件的上限为4MB。
任何情况下,切勿将证书正本寄送到教大。所有因寄送引致损失,教大概不负责。
如申请人持有国际学历,而成绩单以非中文或英文显示,必须同时提交成绩单的官方认证的英文翻译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将不予退还。落选者的申请数据及相关文件,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销毁。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會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採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面试及录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会被邀请参加面试以作进一步评估。获邀申请人将会经电邮收到面试通知。大学强烈建议申请人定期检查于网上申请系统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收到大学的任何更新或面试邀请。部份申请人有机会毋须面试而被直接取录。 因此,申请人如未获邀请出席入学面试/测试,不应假定其入学申请不成功。
成功申请者将收到大学以电邮个别通知,落选者不作个别通知。申请人要适时检查个人邮箱,确保电邮地址正确有效。如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等数据有所变更,请登入网上申请帐户更新有关信息。
接受教大录取
如你接受我们的录取通知,你须:
1. | 通过网上申请系统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Accept) 接受录取或签妥「接受学籍确认回执」(如适用); |
2. | 上传留位费缴费凭据; |
3. | 上传香港身份证/内地身份证/护照副本; |
4. | 速递签妥的学生签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因香港入境事务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的正本,以处理申请 |
5. | 提交宿舍申请表(如适用)。 |
成功获录取的申请人须提交成绩单/学术文件正本;或向发出学历证明或成绩单之所属机构(如学历认证 / 评审部门、肄业大学或考试机构)安排直接邮寄学历文件正本至大学以作验证。具体截止日期请参考入学通知。
如申请人被多个课程录取,只能注册一个课程。
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
课程註册
在接受教大的录取通知后,你须尽快向发出学历证明或成绩单之颁发机构申请,由发证机构安排直接将官方学历文件或正式的学业成绩表,从该机构直接发送至本校教大以作验证。(香港教育学院/大学的学历和应届毕业生除外)以进行课程注册。请注意,任何由申请人上传到我们的网上申请系统上的成绩单及证书将不被视为正式文件。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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