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凡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而拟来港求学的人士,都必须在来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證/进入许可。根据香港的法例,以访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可入学就读。
中国,臺湾及澳门申请人
学生签證申请办法,请
按此。请参考填写
申请表格範本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学生签證/进入许可一般至少六周,为免延误入学,学生应儘早办理申请手续。
请将签妥之“来港就读申请表”(ID 995A)之正本及所需文件以快递寄至本校:
香港新界大埔露屏路10号
曹贵子基金会大楼A-G/F-09室
香港教育大学环球事务处
张瑾小姐收
请留意,每年五至八月为签證申请高峰期,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处理签證申请所需时间会比较长,请同学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