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科學教育論壇, 第五期, 第二冊, 前言(二零零四年八月)
高凌飈
中國科學課程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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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改革的目標和措施

1、新課程的目標

過去中國雖然實行全國統一的課程,但從未對國家課程的總目標做出明確的說明,有的只是各學科的教學目標,或國家領導人的言論中有關於課程目標的闡述,或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政策。新的國家課程明確地公佈的基礎教育課程的總目標是:“要使學生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革命傳統;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意識,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社會責任感,努力為人民服務;具有初步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科學和人文素養以及環境意識;具有適應終身學習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壯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2]

在這一總目標下,科學各學科課程目標都強調以提高學生對自然和科學的探索興趣和求知欲,提高學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精神,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科學觀和價值觀,培養科學的探究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為總目標。學科基礎知識仍然得到重視,但現在是將知識的學習當成促進學生發展的基礎,當成學生進行科學活動的必要平臺來加以強調的,與原課程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當成課程的最重要目標有本質的不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2001年6月8日公佈

 


Copyright (C) 2004 HKIEd APFSLT . Volume5, Issue 2, Foreword (Aug.,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