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的重要性 (10.2.2015)

藝術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的重要性 (10.2.2015)

前一陣子給學生安排了一個作業,要求他們研究美國的藝術倡議機構 (arts advocacy organizations) 和藝術服務機構(arts servicing organizations) ,這兩類機構在美國的藝術生態中發揮相當大的作用。 雖然香港的情況不同,不能把美國的一套照搬,但也可以作為參考資料。

美國的藝術行業競爭激烈,但業界整體上甚為團結。不同藝術形式和不同領域的藝術家和藝管人員都會組織各種行業的協會,一方面為業界增取權益認同,另一方面為同行提供一些服務。例如Broadway Theatre League, American Symphony Orchestra League , Association of Performing Arts Presenters等。

American for the Arts可以說是美國藝術倡議和服務機構的「領袖」,它的服務對象是美國推廣及支援藝術的機構及個人網絡,為其擔當服務、推進及領導的角色。工作分為四大綱領,分別是倡議、硏究、連結及領導。倡議方面它為全美各類別的藝術倡議組織提供資訊、相關數據及知識;硏究方面它委約有關藝術對教育、社區、經濟等各方面影響的研究,以支持它的倡議活動;連結方面它為業界提供專業交流、培訓和顧問服務等平臺;領導方面則發展策略夥伴丶建立與社會各界領袖交流平臺。它擁有數千機構及個人會員,建立眾多平臺,提供的服務非常全面。

我與這個機構很有緣份。早年在紐約留學時,暑假申請到這個機構的前身American Council for the Arts實習。 當時只接觸到負責藝術政策研究及藝術管理實務書籍的出版部門,被委派擔任一些簡單的文書工作。最難忘的是我道別的那天,機構負責人説我可以隨意拿走它們出版的書刋,那十多本紀念品成為我藝術管理及文化政策最早期的藏書(當時我仍未修讀藝術管理)!2006 年我在上海音樂學院策劃一個觀眾拓展論壇,邀請了AMA 的CEO Robert Lynch 出席,他對中國的發展非常有興趣。 事實上2013年底香港藝術發展局主辦The International Arts Leadership Roundtable, 它們的COO Sara Walker 也有參加。

香港的類似機構中,與我關係最密切的是香港藝術行政人員協會(HKAAA),差不多30 年前我是創會董事之一。除了我擔任ADC 秘書長和在外地工作期間,多年來我一直是3A 的義工(董事),1991到1994擔任了三年的主席。直到籌備2013文化領袖論壇時,我因為擔任論壇的受薪職位,所以辭任董事避免利益衝突。

猶記得當年主要發起人香港藝術節協會經理Henry Ma 的初衷:希望協會能為從業員爭取更佳的薪酬條件丶更多的認同。協會多年的工作當然不僅關注地位和工作條件,一直搭建業界綱絡、提供培訓交流平臺、為藝術行政同業以至藝術家擔任倡議的角色,並在不同時期以藝術管理者身份就藝術文化政策和架構發表意見,個人認為在香港的文化發展上作出了一定的影響。自從協會獲得藝發局一年資助( 現時為三年資助)後,業務大大擴展,每年舉辦大型的文化領袖論壇,不但提供一個本地業界交流學習的平臺,近年更成功吸引一些鄰近城市同行參加。

一個行業的生態要健康發展,需要有業界人員自發組織的「中介機構 /行業協會」,提供專業交流分享的平臺,建立培養人才、鼓勵創新的機制,收集行業相關的數據和進行調硏,推出先導計劃,表掦業界傑出成就,向政府反映業界意見,向社會宣傳行業的貢獻等。藝術發展局近年為這些「中介機構 /行業協會」(如劇協、舞盟、IATC、作曲家聯會等)提供固定時期資助是明知之舉。同行無疑是競爭者,但也可以是合作者,特別是當大家的競爭市場是這麽小,應該意識到這不應是一個「零和遊戲」,大家協力把市場做大最後都會受惠。

希望香港的藝術倡議及服務機構發展更廣闊的視野,在為某一個藝術形式或領域提供服務的基礎上,更加關注整個文化生態和政策的發展 (1993-94年和1998-99 年曾有此現象),那香港的文化藝術事業自能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