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管理人的修為層次 (31.12.2013)

文化管理人的修為層次 (31.12.2013)

11月27日參加北京中央美術學院藝術管理系建系十周年的國際論壇,我做了一個「What it takes for Arts Managers to become Cultural Guardians ?」的報告。 一直想在博客介紹,還是在2013年最後一天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對藝術管理的一些最新體會吧!

不可能通過博客介紹整個報告的內容,只是在此分享我設計的兩個插圖的內容。報告原稿是英文,所以插圖文字用英文。

 
姑且翻譯為「文化管理人的修為層次」。我認為文化管理人的能力和修為,可以分為五個層次,他們的「修為」層次又影響所領導文化機構的狀態。最基本的是「專案管理」的能力,使專案可以運作。假使能把「資源最大化」,把人力和財力等資源配置運用得最有效益、並具備「開發資源」的能力(行銷、募款),令文化機構可以「生存」下來(超越按專案存在模式),那他的修為提高了一個層次。再高一個層次是發展「連結」(connecting)能力,能夠把藝術活動和其他社會關注的範疇連結在一起,發揮藝術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例如文化旅遊、環保藝術、社區融合等,令所屬機構蓬勃發展。

一個成熟和有知名度的機構,需要一個具備「品牌管理和卓越視野」能力的文化領袖。一方面要領導機構鞏固品牌和提升形象,成功向社會展示機構的貢獻,另一方面要促進機構不斷自我更新,創新思維,保持機構的卓越服務和對社會的價值,令機構邁向「永續發展」。  
      
文化領袖在文化傳播上擔任重大角色,所以他們肩負了「文化守護者」的責任,最高層次的修為是他們關注、守護文化藝術的「內在價值」,即使一些文化作品、活動沒有社會和經濟效益(市場),假如是「精品」也需要支援;他們更需要保障市民的文化權利、創作自由和發表平臺等。

下面的插圖指出文化管理人員的培養需要兼顧「感官(藝術)」、「智慧」 和「靈性」三個方面。我的靈感來自「藝術影響我們的感官、智慧和靈性」(Hewison,R & Holden, J. The Cultural Leadership Handbook),藝術管理人員的「修煉」也應該針對這三個方面。我嘗試列出每一方面需要提升的能力或素質。「靈性」方面也許無法培訓,但應該作為個人修養的目標,讓文化管理人成為真正的Cultural Guardian(文化守護者)!




 

文字粗疏,願抛磚引玉 !

祝願各位2014年健康、快樂、進步、夢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