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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銀香港接二連三傳出高層涉嫌挪用銀行資產,被內地司法機關調查的醜聞,筆者擔心其中資銀行龍頭形象將受損。雖然此次事件主要關於中銀高層,涉嫌未獲授權而將合併前成員行控股股東所擁有的某些資金,分配作個人用途,所牽涉的是中銀上市之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但事件本身讓人禁不住質疑中銀的內部監管系統。從去年的劉金寶事件到上周一朱赤、丁燕生被停職,以及剛被證實的張德寶被調查事件;普羅大眾對類似事件愈來愈習以為常,同時也預示�茪H們對中資銀行內部監管混亂的印象也愈來愈牢固。
此類事件屢次發生的主因,是公司內部管治缺少互相牽制、平衡的體系,因此,強化建設公司管治體系,造就一批有誠信、負責任的管理層實為當務之急。這點對金融機構來說顯得尤為重要:雖然多家評級機構表示,此次事件對中銀評級影響不大,但事件破壞市民對中銀的印象和信心卻毋庸置疑。事件會否進而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呢?對此,筆者並不十分擔心。長期以來,香港擁有相對完善和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此外,筆者對本港的銀行監管部門也很有信心。
內地銀行改革 須國際視野人才
由此次事件衍生開去,筆者有三點看法:第一,中銀向來被認為是中資銀行的龍頭老大。在以前中國各大銀行的分工中,中銀主要負責外�懋~務,並在紐約、倫敦等地設有辦事處;作為香港三大發鈔行之一,加上其在人民幣業務上的優勢,自2002年合併上市之後,中銀發展勢頭急速上揚。然而就算在中銀,上述事件也屢次發生,不難想像其他內地銀行的內部監管情況。中銀的幾次醜聞可能只是內地銀行業違規操作的冰山一角。此外,內地銀行業正在進行市場轉型,從專為國有企業提供資金的政策性國有銀行轉為以市場風險為基礎的商業銀行,在改革過程中,更需要培養一批有國際視野的管理人才。許多國有銀行開始將上市作為改革的方向,然而上述事件的發生,或多或少會對其上市產生影響,令投資者調低心理訂價。因此,金融市場的改革需要時間和監管部門的全力配合,絕非可一蹴而就。
應看重高層操守 中港加強監管
第二,挑選銀行高層的標準需要調整。筆者猜測現今選拔國有銀行高層的主要考量,可能只是此人是否為忠實的中共黨員,其他如誠信、個人操守、責任心甚至能力,都沒有被多加考慮。因此在面對強大誘惑時,出事的機率就增加了;另一重要課題是如何將高層管理人員的權責和薪酬聯繫起來。試問,怎麼能要求一個月薪幾千元的員工,對上億元的交易負責呢?相關方面的改革不可避免。
內地企業來港 應守香港法規
第三,內地與香港的監管部門有必要加強合作。由於兩地的法律體系不同,在一些相關法律上的規定也不一致(譬如公司法),這就為兩地的監管者帶來管理上的困難。雖然一些內地企業在大陸註冊、營運,但既然其在香港上市,就應同時遵守香港的相關法律規定,對香港的投資者負責。
眾所周知,作為一個新興市場,中國正在進行一系列改革。隨�蚚珘妢|、銀監會等相繼成立,整個市場的公司管治正朝�茬v步完善的方向發展。然而企業改革須循序漸進,寄望內地企業能在一夜間脫胎換骨,變成現代企業是不現實的。現在的問題是在此改革過程中,缺少中介對此類企業的管理作一個評估,為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可參考的資料,並且在某種程度上對企業起到制衡的作用。防患未然總勝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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