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是港事/都會情報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商學院 經濟及金融系 金融學講座教授

2003-8-26
星期二
 

上一篇

開徵銷售稅 只差遲與早


 

近日,開徵銷售稅又重新被提到政府的議案之中。

  稅收是香港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它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直接稅佔60%,間接稅佔40%。直接稅主要包括個人薪俸稅和企業利得稅。金融危機之前,由於香港經濟持續繁榮,所以直接稅為香港政府帶來了豐厚的財政收入。但是金融危機爆發後,香港經濟呈衰退狀態,企業盈利和勞動力薪金的減少導致直接稅的縮減,政府收入亦相應減少,原有稅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來。

◆提高直接稅 恐因加得減◆

  一方面,直接稅佔總稅額的比例過大;另一方面,薪俸稅存在稅賦分配不均衡的問題。在全港300萬就業人口中,只有120萬人要交稅。在這種情況下,直接稅很容易受到經濟周期的影響,經濟發展狀況的好與壞就極大地影響了政府財政收入的多與少。要想改變這種現狀,就要擴大稅基,將更多的人納入徵稅範疇,減少經濟不景氣對稅收的影響。

  本人不支持提高直接稅稅率的做法,如果這樣做的話,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促使其採取各種方法來逃避繳稅,反而造成稅基的縮小。本人認為增加稅收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從間接稅入手,而其中以銷售稅為最成熟的稅種。銷售稅具有稅基廣、收入穩定的特點。它已成為許多歐美國家的主要稅項,並且在亞洲區內,日本、新加坡、南韓等國家也開始徵收此稅項。

◆宜用價外形式 列明稅款◆

  銷售稅可採用價內形式和價外形式,價內形式是指稅額包括在商品或服務的標價之中,不被分開列明。顧名思義,價外形式就是指物價與稅額被分別列明。許多歐洲國家採用價內形式,美國和加拿大採用價外形式。本人認為香港宜用價外形式,使消費者可以一目了然。開徵銷售稅還會涉及到一些細節問題需要考慮,例如:對遊客實施退稅安排、重複納稅問題、以及是否對一些基本商品(如食物)實行免稅以照顧低收入階層等等。

◆經濟未復甦 非開徵時機◆

  香港的稅基狹窄問題,早已引起政府和學者的關注,只是在經濟良好時,沒有解決的迫切性,在經濟不景氣時,稅制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來。然而,在目前經濟尚未復甦的情況下,開徵銷售稅肯定不合時宜,所以何時開徵銷售稅亦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