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日報
國是港事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商學院 經濟及金融系 金融學講座教授
1999-9-16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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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撤金融經紀最低佣金制

 

    經 紀 人 佣 金 是 交 易 成 本 的 主 要 部 分 , 佣 金 高 低 會 左 右 投 資 者 選 擇 交 易 場 所 。 新 加 坡 從 本 年 一 月 , 實 施 調 整 佣 金 率 , 預 期 到 二 ○ ○ 三 年 , 所 有 交 易 都 由 投 資 者 與 經 紀 人 自 行 議 定 。 若 香 港 仍 保 留 最 低 佣 金 制 度 , 投 資 者 會 到 其 他 交 易 所 買 賣 香 港 股 票 。     隨 著 金 融 市 場 的 全 球 一 體 化 和 資 訊 科 技 化 , 加 強 股 票 和 期 貨 交 易 所 的 競 爭 力 , 已 經 成 為 各 個 國 家 刻 不 容 緩 的 任 務 。 在 新 近 掀 起 的 金 融 市 場 改 革 的 浪 潮 中 , 各 股 票 交 易 所 的 聯 合 , 股 票 和 期 貨 交 易 所 的 合 併 , 通 過 與 海 外 交 易 建 立 統 一 的 交 易 , 清 算 交 割 的 操 作 系 統 , 取 消 會 員 制 、 最 低 佣 金 制 , 加 強 資 訊 科 技 能 力 , 提 供 網 上 交 易 服 務 等 是 其 中 的 重 點 。

保 留 最 低 佣 金 削 競 爭 力

    過 去 十 多 年 , 香 港 證 券 行 業 的 壟 斷 和 行 業 保 護 現 象 , 比 較 明 顯 , 金 融 市 場 的 發 展 也 比 較 緩 慢 。 由 於 證 券 經 紀 人 對 自 身 利 益 的 保 護 , 香 港 的 買 賣 價 差 和 最 低 佣 金 , 一 直 居 高 不 下 , 無 法 收 窄 和 減 低 。 在 目 前 這 種 各 國 紛 紛 以 金 融 市 場 改 革 , 促 進 競 爭 力 的 環 境 下 , 香 港 也 積 極 推 進 聯 交 所 和 期 交 所 的 合 併 , 但 日 前 通 過 的 兩 所 股 份 化 合 併 建 議 文 件 中 , 對 保 留 最 低 佣 金 制 度 的 暗 示 , 相 信 會 使 香 港 在 這 場 競 爭 中 , 處 於 不 利 地 位 。

    經 紀 人 佣 金 是 交 易 成 本 的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 在 金 融 日 益 全 球 化 , 資 訊 科 技 日 益 發 達 迅 捷 的 今 天 , 中 間 人 佣 金 的 高 低 , 將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 左 右 投 資 人 所 選 擇 的 交 易 場 所 。

    新 加 坡 從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開 始 , 已 經 在 實 施 調 整 佣 金 率 的 第 一 階 段 , 兩 千 年 進 入 第 二 階 段 , 通 過 這 種 漸 進 式 的 調 整 , 預 期 到 二 ○ ○ 三 年 一 月 , 所 有 的 交 易 , 都 由 投 資 者 與 經 紀 人 自 行 議 定 , 由 市 場 決 定 。

股 票 海 外 交 易 本 地 成 交 萎 縮

    如 果 香 港 的 交 易 所 交 易 成 本 過 高 , 香 港 的 股 票 , 可 以 選 擇 在 其 他 交 易 成 本 低 的 交 易 所 上 市 , 投 資 者 可 以 選 擇 在 其 他 交 易 所 , 交 易 香 港 的 股 票 , 這 樣 香 港 的 交 易 所 會 出 現 成 交 量 萎 縮 , 流 動 性 下 降 的 不 良 後 果 , 失 去 對 投 資 者 的 吸 引 力 。

    任 何 一 次 改 革 都 會 帶 來 利 益 的 重 新 分 配 , 既 得 利 益 集 團 從 來 都 是 改 革 的 阻 力 。 港 府 此 次 對 保 留 最 低 佣 金 制 度 的 默 許 , 很 大 程 度 上 就 是 出 於 既 得 利 益 集 團 施 加 的 壓 力 。

    但 問 題 的 關 鍵 是 , 不 改 革 , 香 港 就 沒 有 競 爭 力 , 改 不 徹 底 , 淺 嘗 輒 止 , 同 樣 會 使 香 港 功 虧 一 簣 , 令 所 有 作 出 的 努 力 付 之 東 流 , 還 喪 失 了 寶 貴 的 時 機 。 相 反 , 堅 決 的 、 徹 底 的 改 革 , 會 為 香 港 帶 來 長 遠 更 大 的 利 益 。

    如 果 港 府 不 在 降 低 香 港 交 易 所 成 本 方 面 作 出 更 大 的 動 作 , 其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 將 會 受 到 威 脅 。

經 紀 商 不 應 滿 足 現 狀

    從 另 一 方 面 講 , 既 得 利 益 集 團 , 也 就 是 各 種 大 大 小 小 的 經 紀 商 , 也 不 應 滿 足 現 狀 , 不 思 進 取 。 經 紀 人 行 業 的 生 存 , 乃 至 興 旺 發 達 , 並 不 能 夠 靠 保 留 最 低 佣 金 制 度 , 這 種 保 護 性 的 措 施 , 而 應 該 靠 加 強 資 訊 科 技 實 力 , 提 供 增 值 性 服 務 , 提 高 服 務 質 素 , 盡 量 做 到 便 捷 、 有 效 、 價 格 低 廉 , 這 些 提 高 競 爭 力 的 的 措 施 。

    傳 統 的 以 向 客 戶 提 供 建 議 , 代 客 戶 買 賣 證 券 為 主 的 經 紀 人 角 色 , 已 經 不 再 能 適 應 時 代 的 發 展 。 在 這 場 變 革 中 , 小 經 紀 人 由 於 在 資 訊 科 技 設 備 方 面 的 實 力 , 遠 遠 不 如 大 經 紀 商 , 因 而 處 於 比 大 經 紀 人 更 為 艱 難 的 處 境 。 所 以 小 經 紀 人 更 不 應 把 希 望 , 不 切 實 際 地 寄 託 在 保 留 最 低 佣 金 制 度 上 以 圖 存 , 而 應 該 走 兼 併 聯 合 的 道 路 , 增 強 規 模 效 應 。

港 與 星 洲 面 對 競 爭 取 態 不 同

    只 有 順 應 形 勢 而 變 , 才 有 生 存 的 空 間 。 對 港 府 , 對 大 大 小 小 的 經 紀 商 , 都 是 如 此 。 在 對 待 最 低 佣 金 這 個 問 題 上 , 香 港 與 新 加 坡 是 截 然 不 同 的 態 度 , 這 也 許 多 少 可 以 反 映 出 , 兩 地 在 身 處 競 爭 時 的 不 同 態 度 與 理 念 。

    香 港 在 本 世 紀 末 , 這 場 金 融 市 場 改 革 浪 潮 中 的 表 現 , 將 很 可 能 決 定 她 在 下 個 世 紀 的 競 爭 中 所 處 的 地 位 , 香 港 應 三 思 而 後 行 。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