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香港「可持續發展」的定義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最先是在一九七二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研討會上正式討論。在香港推行「可持續發展」,意指在社會大眾和政府群策群力下,均衡滿足現今一代和子孫後代在社會、經濟、環境和資源方面的需要,從而令香港在本地、國家及國際層面上, 同時達致經濟繁榮、社會進步及環境優美。
 
香港「可持續發展研究」指標
 
經濟
以成本效益分析計算的經濟收益。
上四分位數住戶的入息(已扣除入息稅)變動百分比與下四分位 數住戶的入息(已扣除入息稅)變動百分比的差額。
本地固定資本形成總額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
小學、中學及高等教育的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
 
健康與衛生
每十萬人計算因患呼吸系統疾病出院及死亡的人數。
有關衛生的指標(待諮詢有關政府部門後始作定奪)。
 
自然資源
以生產總量平均計算的能源消耗量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都市固體廢物、公眾填料及建造和拆卸廢物最 後處置數量。
堆填區尚餘吸納量(以體積計算)。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食水供應量。
香港本地食水供應量佔全港需求量的百分比。
郊區面積。
有關景觀/景色價值的指標(在政府委託進行的景觀研究完成而 取得所需資料後才會納入這項指標) 社會及基礎設施
申請入住租住公屋的平均輪候人數。
私營房屋租金及入息中位數比率。
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數目百分比。
每人平均居住面積。
有關信步可達社區會堂的居民佔人口的百分比的指標(有待確定) 。
安老院的輪候名單。
公民教育及社區服務組織的學生成員人數。
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及英語科取得合格或以上成績的學生人 數百分比。
 
生物多樣化
 
香港具高生態價值的陸地面積。
香港具高生態價值的海域面積。
當局管理的陸地自然保育區面積。
當局管理的海洋自然保育區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