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經濟評論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商學院 經濟及金融系 金融學講座教授

2002-5-6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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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素質是證券市場基石

 

    目 前 , 香 港 正 在 全 面 檢 討 《 上 市 規 則 》 中 對 上 市 公 司 持 續 上 市 的 要 求 , 研 究 是 否 須 就 上 市 公 司 因 股 價 下 跌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未 能 符 合 持 續 上 市 要 求 , 引 入 「 除 牌 機 制 」 , 目 的 在 於 提 高 市 場 素 質 和 運 作 效 率 。

    雖 然 香 港 的 股 票 市 場 有 嚴 格 的 上 市 條 件 , 例 如 主 板 市 場 規 定 : 發 行 人 須 具 備 不 少 於 三 個 財 政 年 度 的 營 業 紀 錄 , 上 市 之 前 一 年 的 股 東 應 佔 溢 利 不 得 少 於 二 千 萬 元 和 之 前 兩 年 不 得 少 於 三 千 萬 元 , 以 及 市 值 不 能 少 於 一 億 元 等 等 。 但 是 滿 足 這 些 條 件 並 不 能 保 證 可 以 上 市 的 公 司 在 上 市 之 後 仍 有 良 好 的 持 續 發 展 和 運 作 。

    現 在 , 本 港 七 百 多 隻 上 市 股 票 中 , 有 三 十 三 隻 為 藍 籌 股 , 佔 總 流 通 量 的 百 分 之 六 十 至 七 十 , 其 中 前 十 隻 最 大 的 股 票 又 約 佔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的 份 額 。 數 字 表 明 , 一 些 少 數 的 績 優 股 倍 受 投 資 者 青 睞 , 而 其 他 的 大 部 分 股 票 都 不 受 投 資 者 關 注 。

仙 股 不 務 正 業

    另 外 , 香 港 有 不 少 股 票 已 跌 至 仙 股 水 平 ( 即 股 價 只 有 一 仙 , 即 零 點 ○ 一 港 元 ) , 股 價 已 跌 到 跌 無 可 跌 的 水 平 。 由 於 香 港 現 有 交 易 系 統 無 法 處 理 一 仙 以 下 的 股 票 買 賣 , 從 而 出 現 「 有 市 無 價 」 的 狀 況 。 不 僅 如 此 , 一 些 仙 股 上 市 公 司 還 把 股 票 合 併 , 比 如 十 股 合 一 股 , 股 價 即 從 零 點 ○ 一 升 到 零 點 一 元 。 同 時 又 實 行 供 股 計 劃 , 即 以 指 定 的 現 今 價 格 供 現 行 股 東 按 其 持 股 權 益 比 例 認 購 , 比 如 供 股 價 為 零 點 ○ 五 元 , 供 股 之 後 , 股 價 就 會 從 零 點 一 下 跌 到 零 點 ○ 五 元 。 小 股 民 如 果 選 擇 供 股 的 話 , 又 需 榨 出 一 筆 錢 , 不 供 的 話 , 原 有 股 本 所 剩 無 幾 。 這 種 仙 股 對 小 投 資 者 和 股 票 市 場 都 造 成 了 極 大 的 危 害 , 它 們 不 務 正 業 , 專 靠 供 股 來 支 付 董 事 酬 金 , 並 寄 希 望 於 被 其 他 公 司 收 購 , 在 被 收 購 之 前 大 賺 一 筆 。 如 果 市 場 充 斥 著 大 量 仙 股 , 市 場 的 發 展 將 會 嚴 重 的 受 到 阻 礙 。 監 管 當 局 可 以 通 過 要 求 仙 股 公 司 得 到 全 體 股 東 一 致 同 意 和 公 布 供 股 的 原 因 等 方 面 , 來 限 制 供 股 行 為 。

    針 對 以 上 仙 股 或 問 題 股 , 國 際 和 國 內 市 場 已 做 出 相 關 規 定 。 譬 如 , 美 國 納 斯 特 市 場 規 定 , 上 市 公 司 若 連 續 三 十 日 股 價 低 於 一 美 元 , 便 會 受 到 交 易 所 警 告 , 而 九 十 日 低 於 一 美 元 則 會 被 勒 令 停 牌 。

    中 國 證 監 會 亦 已 發 布 了 《 虧 損 上 市 公 司 暫 停 上 市 和 終 止 上 市 實 施 辦 法 》 , 對 於 連 續 三 年 虧 損 的 上 市 公 司 , 就 暫 停 上 市 、 恢 復 上 市 和 終 止 上 市 的 條 件 、 法 律 程 序 、 信 息 披 露 、 處 理 權 限 等 事 宜 作 出 了 詳 細 規 定 。 《 辦 法 》 的 發 布 , 標 誌 著 中 國 證 券 市 場 的 退 出 機 制 正 式 出 台 。

    一 個 成 功 的 證 券 市 場 必 須 具 備 三 個 條 件 : 高 素 質 的 上 市 公 司 、 健 全 的 監 管 機 鄅 及 誠 信 的 專 業 人 員 ( 包 括 會 計 師 、 核 數 師 、 律 師 和 分 析 員 等 ) 。 其 中 , 上 市 公 司 的 素 質 是 證 券 市 場 發 展 的 基 石 。 上 市 公 司 質 量 好 、 經 營 好 、 前 景 好 , 就 會 吸 引 資 金 的 流 入 , 促 進 市 場 的 繁 榮 ; 相 反 , 如 果 一 個 市 場 充 斥 著 大 量 的 劣 質 上 市 公 司 , 不 僅 會 減 少 交 易 量 , 還 會 降 低 整 個 證 券 市 場 的 信 譽 度 , 導 致 無 法 吸 納 優 良 的 公 司 來 此 上 市 。

建 立 市 場 退 出 機 制

    因 此 , 保 證 上 市 公 司 的 素 質 是 香 港 證 券 市 場 提 昇 國 際 金 融 地 位 的 關 鍵 。 而 上 市 公 司 質 量 的 提 高 , 一 方 面 要 靠 公 司 的 治 理 結 構 的 改 進 , 另 一 方 面 就 要 建 立 市 場 的 退 出 機 制 。 退 市 不 是 最 終 目 的 , 而 是 確 保 上 市 公 司 總 體 質 量 的 必 要 途 徑 。

    持 續 經 營 能 力 是 公 司 上 市 的 基 礎 , 公 司 一 旦 失 去 持 續 經 營 能 力 就 不 可 能 給 股 民 任 何 回 報 。 建 立 有 效 的 退 出 機 制 , 既 是 上 市 公 司 優 勝 劣 汰 的 必 然 要 求 , 也 是 市 場 形 成 自 我 更 新 能 力 、 健 康 穩 步 發 展 的 根 本 保 證 。 沒 有 市 場 化 的 退 出 機 制 , 證 券 市 場 將 缺 乏 有 序 的 自 我 更 新 功 能 , 市 場 內 在 素 質 難 以 持 續 提 高 。 證 券 市 場 有 效 運 行 的 重 要 機 制 之 一 , 就 是 不 斷 吐 故 納 新 過 程 , 促 進 資 源 合 理 有 效 配 置 , 同 時 有 效 提 高 整 個 市 場 的 內 在 質 量 。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