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企管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商學院 經濟及金融系 金融學講座教授

鍾昌榮

香港城市大學 商學院 經濟及金融系三年級學生

2005-11-2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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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兌證市場應加強監管


 

衍生工具近期在香港十分活躍,根據港交所的資科顯示,香港備兌證(derivative warrant)的成交更在世界上排名第一;備兌證成交亦占市場總成交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可見備兌證在香港多元化的產品市場擔當�茪@個重要的角色,至於活躍的備兌證成交,對於促進市場的發展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不能否定備兌證的存在價值。不過,在這風光的背後,過分活躍的市場亦衍生了不少問題,其中,增發製度、莊家製度、流通量等均已在市場上受到廣泛關注及討論;甚至發行商廣告之類較次要的問題,在社會上亦開始有要求監管的聲音,可見備兌證愈來愈受到社會注意,監管機構需進一步規範。

備兌證廣告越界

雖然現在的備兌證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發行商利用各種方法吸引投資者的注意無可厚非;同時廣告亦可促進市場的資訊流通,有助於市場長遠發展。但為什麼市場上會出現帶以繕稿形式的備兌證廣告?例如,某正股有較大反彈空間,要留意某備兌證可追落後等。這些廣告,圖文並茂、強調某備兌證的投資價值,甚至以不同的卡通公仔吸引投資者的注意,但甚少提及產品的風險。這會否對無專業知識的小市民構成誤導?有沒有鼓吹市民參與這些投機活動呢?更有甚者,是聘請財經界名人,在報紙上撰寫推薦自己公司產品的文章。甚至贊助電台及電視節目,在節目中推薦詳細介紹相關的產品。他們的目的真的想為投資者提供資訊,還是想為投資者作出投資建議,然而,這樣會否引致利益沖突的問題呢?如果沒有,為何一些四、五�角膝q又不能聘請財經界名人去推薦他們公司的股份呢?監管機構實在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現在證監對於備兌證廣告並沒有特別的限製或要求,發行商只需在廣告上刊登免責及風險聲明則可。雖然監管者需保持市場的自由度,可是無可否認備兌證的波幅比其他投資產品高,參與者許多都是沒有專業知識的小市民。作為市場把關的機構,證監會理應作出更嚴謹的監督。

廣告方面,應該要求這些廣告在刊登前給予證監審閱,禁止部分誇大、帶有鼓吹性的廣告印行,比如上文所描述的某正股有較大反彈空間、要留意某備兌證等。風險聲明亦應以與正文相同甚至更大的字體刊登,不能只在文章後以注釋方式輕輕帶過。

對於利益沖突的問題,監管機構應對發行商僱員在媒體上推薦公可產品作出更嚴謹的限製,例如:要求發行商相關人土在推薦有潛在利益沖突的產品時,列出其他發行商產品的相關數據,並要在文章中聲明相關利益,而並非在文章後以注釋指出文章中的作者所任職的公司是該產品的莊家,甚至禁止相關人土利用非廣告形去推介公司的產品等等。

增莊家數目

同樣,在贊助電台及電視節目時,發行商在介紹衍生工具時不可只推薦自己公司的產品,發行商需在推薦本身產品後申報相關利益。最後,監管機構亦應不時參考外國對相關產品廣告的條文,修改相關條文,達致公開、公平、公正的監管原則,保障小投資者及發行者的利益。

按筆者的觀察,除了廣告問題外,備兌證市場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值得監管機構注意,主要集中於資訊的披露及發行商的行為方面。

首先,市場上發行商的競爭是足夠,但在市場流通量提供者競爭的方面則略嫌欠缺。現在發行商通常委任一家證券商維持市場的價格,許多時候出現買賣差價過闊的情況,令投資者需付出一個較大的差價才能完成交易。監管者應要求發行商委任多家證券商維持市場的價格。在競爭下收窄買賣的差價,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最重要的一點,大家如果有留意到備兌證的發行條款亦不難察覺其到期結算價為到期日前五天的平均收市價,但現實出現發行商人為操控收市價,在結算期的收市前大量沽出正股,從而影響備兌證的結算價,令投資者蒙受損失,這種情況在發行數量龐大的備兌證更為明顯。監管者實在有責任保證短期的股價走勢不受衍生工具的影響。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資料披露方面目前仍有不足的地方,現在發行商不需提供對於計算認股證與現貨之間價格關系的方程式、對現貨及備兌證之間的對沖策略及持有現貨數量、甚至結算價的准則及相關手續費用等。每間發行商對這幾方面均持有不同的政策。然而,這些資訊對投資者其實是十分重要,對於投資的決定甚至起關鍵的作用,在公平的原則下,這些資訊應盡量公開,使市場有更高的透明度。

最後,作為一個投資者,究竟在買賣投資備兌證前有沒有想過,備兌證其實是一張期權合約,他的時間值將隨�茖黕薑撉瑭{近而下降?與期權一樣,備兌證的波幅甚高,到期時甚至變得毫無價值。但許多少市民卻忽略這些因素,把備兌證視為理想的投資工具,加上廣告的影響,把畢生積蓄投入這些高風險的產品,才出現近日因過分投機而尋求協助的個案。其實,市民在進行任何投資前應了解產品性質並自行判斷風險,在證監會及港交所的網站提供了關於認股證的資料及產品發行的資料,投資者在買賣前應作參考。切勿只根據廣告或別人意見就作投資決定.正如證監會對投資者的忠告「先求知,再投資」。

當然,怎樣確保備兌證市場能符合確保市場能在公平、高透明度下運作的監管哲學真是一個艱巨的任務。這亦是一個活躍市場所要付出的代價。其實,發行商、投資者亦應盡力確保市場有效地運作,但作為全球的市場領導者,香港的監管機構在監管相關的問題上責無旁貸。

張仁良 城市大學商學院經濟及金融系金融學講座教授

鍾昌榮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系三年級學生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