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
 

張仁良
香港城市大學 商學院 經濟及金融系 金融學講座教授

2003-8-1
星期五
 

上一篇

中銀事件中國銀行業契機


 

六月底的中銀事件可能涉及銀行在審批貸款時沒有依照正常程序,中銀事後亦無清晰交代該行高層人事調動的來龍去脈,以至市場在一片不明朗的情�G下,引起連串波動。

中銀是本港上市公司,自然要向股東負責,同時亦是金管局認可持牌銀行,受金管局監管。事件屬個別事件,但也反映現時金融監管制度未臻完善。

上市公司高層調動屬戰略發展問題,是涉及股價波動的敏感資料,故上市公司有責任向股東作及時及清晰的解釋,令投資者作出正確決定。中銀為內地的大型銀行,是第一家在港上市的中國銀行,更有責任做好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在國際投資者面前樹立中國銀行業良好形象。

須建風險管理機制

其實,中銀已是內地最好的大型銀行之一,擁有現代管理體制,建立了行業內廣泛的合作關係,並在事件發生前一直遵守香港上市規則。此次涉嫌違規貸款事件,令我們對內地其他銀行的運作產生質疑。

今次事件反映了中國銀行業改革存在的問題,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內地仍處於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銀行業亦如此,由政策借貸邁向市場導向,放貸業務會更依賴信譽評估。然而,銀行業在轉型過程中容易陷入誤區,過多地貸款予相關利益團體。建立恰當的牽制和協調體系,將有效防範此情�G,該體系包括銀行外部的監管框架和銀行內部的風險管理機制。恰當的內部風險管理機制,肯定可有效降低銀行風險。

今次中銀事件損害了投資者對中國銀行業的信心,至少投資者在短期內將不會有興趣投資於中國的銀行,不過,若中國銀行業能藉此機會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管理機制,降低銀行業的整體風險,提高管理質素,長遠會重建投資者信心,有利中國銀行業與國際融合。

目前,新的巴塞爾國際慣例正在研討之中,其中包括對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要求。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建議的一系列國際慣例,主要針對如何降低銀行的各種風險,如信用、營運風險等。此次中銀事件可能會促進內地的銀行監管機構在未來採納新的巴塞爾國際慣例,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制度。

促內地採納新國際慣例

另外,今次事件還引發個人的專業操守問題。如何選擇恰當的人選擔任某些職務是銀行須慎重決定的問題。最後,監管者應公平對待所有被監管機構,一視同仁。監管者的處理方式不應傳遞給市場一個信息,即某些機構可享受優惠待遇,監管者的職責是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穩定及有效運作,並提供足夠的靈活性。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