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九 九 八 国 际 语 文 教 育 研 讨 会 |
参 加 表 格 (香 港 /内 地 参 加 者 ) |
所 有 参 加 者 必 须 填 妥 本 参 加 表 格 ,连 同 参 加 费 用 ( 受 票 人 请 写 『 香 港 教 育 学 院 』 ) , 寄 交 香 港 新 界 大 埔 露 屏 路 十 号 香 港 教 育 学 院 一 九 九 八 国 际 语 文 研 讨 会 秘 书 处 。 | ||
报 名 日 期 | 参 加 费 (港 币 ) | |
参加整个研讨会 | 陆 佰 伍 拾 元 整 | |
第二天始参加研讨会之本港教师 | 参 佰 元 整 | |
注 ∶ | ||
1 . 参 加 费 用 包 括 出 席 研 讨 会 各 项 讲 座 、 论 文 集 乙 份 、 早 午 茶 聚 及 午 餐 费 用 。 第二天参与之教师,大会只提供第三天的午餐。 | ||
2 . 本地教师如欲向教育署申请参加费用津贴,请与任教学校校长联络。 | ||
3 . 本地参加者请以支票付款,而内地或海外参加者请以港币汇票付款。 | ||
4 . 已 缴 付 的 参 加 费 , 恕 不 发 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