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T

(由曾麗莎同學提供)

物體的冷熱

已有概念/知識

 皮膚能夠準確分辨冷熱

 學生知道溫度計可量度氣溫和體溫.

 學生有見過溫度計和探熱的經驗, 但未能清楚分辨各種溫度計的種類和功用.

 學生有聽過不同的溫度, 如氣溫(約10℃-30℃); 體溫(發高熱約100℉-103℉). 由於學生不知道這是用不同的單位表示, 而對這些相距甚遠的溫差有誤解.

概念的改變

 皮膚雖能分辨冷熱, 但並不準確.

(應用: 於不同情況下, 運用不同的溫度計)

 採用不同的量度單位(溫度), 會有很大的溫差轉變.

活動或實驗

  1. 用皮膚測試水溫.
  2. 用溫度計準確量度各水的水溫.
  3. 介紹不同種類的溫度計:
    1. 溫度計
    2. 寒暑表
    3. 體溫計
  4. 教師從提問日常生活中, 運用不同的溫度計時, 會有不同的讀法. 如:
  5. 發高熱: 華氏102度

    氣溫: 攝氏25度

    帶出兩種量度單位:

    1. 華氏
    2. 攝氏
    (教師著重講述現時大都採用攝氏並教導學生其表達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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