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替響度提供一個實用的等級,國際標準組織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 在1936年於巴黎開會決定將頻率為 Hz 的聲源定為標準聲源,用來與其他聲音比較。聲源 H 的響度需要放於標準音源附近,標準聲源不斷改變直至與 H 相同。這時標準音源所顯示高於聽覺下限的分貝值 n 就是聲源 H 的響度 - - n 方。所以方是聲音響度的單位;分貝是聲音強度的單位。噪音測量計 (noise meter) 是由一個麥克風,擴音器,計量器所組成,是直接以方為量度單位。感覺上限是當聲音令耳朵產生不舒服的感覺,相等於 120 方的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