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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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可以申請學生交換計劃?
第一學期:三月初至四月下旬。
第二學期:九月初至十月中。
我需要提交什麼文件?
學生交換計劃申請表、學生在校成績單及學生簽證申請等材料,詳情請瀏覽網頁。
在英文要求上,是否接受IELTS/TOEFL 以外的英文成績?
本校亦接受夥伴院校發出同學具英文能力的證明。
在交換期間我可/需要修讀多少學分?
為符合全日制學生的資格,所有交換生須修讀最少 12 學分(4門課),最多15學分(5 門課)的要求。
我何時需要繳付簽證及宿舍費用?
交換生將於到港後收到繳款通知,並於指定日期內於銀行繳款。
我何時得知我的申請已經成功?
第一學期:五月底我們會將錄取通知書寄給夥伴院校國際處/港澳台辦公室。
第二學期:十月底/十一月初我們會將錄取通知書寄給夥伴院校國際處/港澳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