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修(包括第二主修及副修)
選修科目有助拓闊學員的學習領域,以配合其職業意向和興趣發展。學員共需修讀30學分,範圍可包括:
選修科目、通識教育科目或其他經由課程認許的選修科;或
按個人志趣,修讀第二主修或一至兩個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