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習

1. 幼兒教育基礎組別


2. 幼兒教育的教與學組別

3. 幼兒教育選修研習組別 

學生須從以下七個組別內選修五個科目(選修特殊需要組別的學生,須修讀所屬組別內四個必修科目及一個任何組別內的選修科目),而其所選修五個科目內必須包含最少兩個組別。學生如未有修畢經社會福利署認可的特殊幼兒工作訓練課程,入學後必須修讀特殊需要組別內兩個必修科目:「理解及包容幼兒多元學習需要」和「面對具多元需要之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