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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題:為甚麼香港教師沒有專業議會?
日期:2009年1月21日
地點:香港教育學院中央廣場
講者:余惠冰博士,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主席
潘天賜校長,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前任主席、現任委員
韓連山老師,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副主席
主持:袁慧筠博士,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論壇執行委員
發言摘錄:
袁慧筠 - 論壇介紹
- 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論壇是由教院不同部門的教職員自發組成,目的為促進教院師生、學校教師及公眾人士關注香港教育政策的制定及檢討,讓不同意見得以交流,為香港教育決策廣開言論。
- 透過今次論題:「為甚麼香港教師沒有專業議會?」我們想探討過去有關成立專業議會的經過,為何現在還未成事,以及尋找將來發展的出路。
- 這個議題不單牽涉中、小學的教師,在幼兒教育範疇亦是一個重要議題。因為一直未有代表我們教育界的專業議會,讓專業的意見可以更有效地向政府及社會各界反映,所以我們藉這次論壇,希望喚起教師對成立專業議會的關注。
余惠冰 - 歷史脈絡
- 1982年,國際教育專家訪港,檢討香港整體教育狀況之後,建議香港教師應該成立一個專業組織,成為教師在學校以外,進行專業交流及互相促進的專業發展平台;此組織的成員,應該不分等級及類別,最終目的是為了學生利益而讓專業教師集中起來。
- 1984年,政府回應並沒有此需要,不過教師的專業精神是應該提升的,所以邀請教育界自行訂立一些守則。
- 1986年,香港教育界便成立了「守則籌備委員會」,主席為程介明教授;委員會花了數年時間,在訂立守則時,曾參考其他國家及香港其他專業的做法。經過海外考察後,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有守則但沒有執行機構,是不可思議的」。
- 1989年,守則籌委會將已編列的守則及執行方法,向外界公佈及諮詢教師。諮詢結果為:教師認同有需要成立教師公會,而此議題在往後幾年,都有比較熱烈的討論。
- 與此同時,各國亦開始發展教師中心,提供場所讓教師於課餘聚集一起,討論教育議題。當時香港政府亦同意設立地區性的「教師中心」,而首間位港北角百福道的香港教師中心亦於1989年投入服務。
- 1989至1990年間,教育統籌委員會亦將「教師專業」列為第五號報告書探討的主題。
- 1992年教統會公佈第五號報告書,提及成立教育專業組織是值得追求的目標,但仍有很多問題未得以解決,所以教育界須繼續討論。不過報告書亦提議成立「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下稱「操守議會」),負責處理有關教師道德操守和提升教師專業事宜。此外,亦同時建議成立「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下稱「師資會」),專責就教師專業資格及培訓課程等事宜,向政府提供建議。
- 根據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建議,師資會成員全部由政府委任,成員主要是與教育有關的政府各部門代表、提供師資教育課程的高等教育院校代表,以及中、小、幼、特學校校長各一人。而另一方面,教統會則建議操守議會的組成交由教育界自行決定,模式可參考香港教師中心的諮詢管理委員會選舉機制,即由學校教師直接選舉及教育團體之間的間接選舉產生。
- 1994年,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成立,第一屆候選人共43人,曾聯署一封致全港教師的公開信,認為要推動教師的專業發展,成立專業議會是最終目標,操守議會只是一個過渡的階段。
- 1997年,前特首董建華的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要在兩年之內成立專業議會;1998年,董建華的第二份施政報告並撥款二千萬作為成立教學專業議會的起動費。
- 2009年,特區政府為香港教師成立專業議會的政策提出已經超過十年!成立專業議會的撥款二千萬還一直存於政府庫房超過十年!今天我們要問:為甚麼香港教師仍然沒有專業議會?
潘天賜 - 現象分析
- 議會未成立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沒有積極支持。
- 把專業的管理和決定權交回從業人員是民主的概念。其他專業──例如律師和醫生──在較早期已有專業議會,原因或許與英國的民主傳統有關,而這些專業組織的架構,基本上都是從英國的組織移植過來的。
- 律師和醫生對社會的影響比較大,他們對自律自主的要求較強,對服務對象的責任也較大,很多時候,專業的責任未必能由法律約束,形成專業自律的需要。教師的工作,比諸律師和醫生,於服務對象的責任似乎沒有那樣大(其實不然,只不過其效果沒有那樣快見到而已),以致無論社會或教師自己,也未覺得專業自主和自律是這麼重要。
- 最早成立的教師專業組織是1965年成立的蘇格蘭教師公會(General Teaching Council for Scotland),歷史並不悠久;世界各地亦在較後期才有教師專業組織的成立,例如在英格蘭,教師專業組織的成立過程也不順利,直至1998年才正式成立教師公會(General Teaching Council for England)。由此看來,香港的經歷,並非偶然。
- 1997年特區政府成立後,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他的第一份施政報告中,承諾「在兩年內為教師設立教學專業議會,作為他們的專業團體」,並在1998年的第二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撥款二千萬元設立教學專業議會」,相信是教育界中積極推動教師專業組織成立的有心人,如教學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首任主席程介明教授等,運用了他們的影響力的結果。
-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現有的教師職工會──「教協」──是維護教師權益的組織,與「專業」的理想有矛盾,甚至認為教協的存在讓教師沒有專業可言,因而支持成立一個專業組織去抗衡教協,只講專業不講權益。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1998年政府發表的《成立教學專業議會諮詢文件》中建議的組織架構,監理委員會成員包括:(1)由選舉產生的教師代表;(2)教育團體的教師代表;(3)與教育有緊密聯繫的團體代表;及(4)政府委任成員。諮詢文件並試圖引導「監理委員會大約有三分之一至半數成員為教育團體的代表」作為其組織架構的考慮起點,加上「與教育有緊密聯繫的團體代表」及「政府委任成員」,則「由選舉產生的教師代表」大概不大可能取得大多數的絕對控制權。由此看來,政府其實並不支持一個完全民主的「議會」發展。
- 現有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雖然是由選舉產生,但其組織跟立法會模式相似:半數是直選的議席,另一半是教育團體選出的代表(類似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從立法會的經驗可知,一開始有了功能組別議席,以後要減少或取消其議席,是極端困難的。相信在政府心目中,一個可抗衡教師職工會的專業議會,不能是完全民主的,不受政府影響的組織。
- 諮詢文件建議的教學專業議會組織架構並不廣泛為教師接受,在諮詢期間發覺並不可行。這個問題解決不了,成立議會的工作因而擱置。
- 政府的教育政策,往往缺乏教育理念或理據,基於政治考慮多於教育需要。我們要求教育決策要有教育理念,爭取成立教學專業議會,為專業發聲,便特別重要,否則無論教師或家長,都只有給政府和傳媒誤導。
韓連山 - 發展出路
- 前路崎嶇。
- 教育界在過去十年未曾有平坦大路,在回歸後經歷的風風雨雨,回歸後教育界受重重監控,香港教育界確切須要一個展現專業自主自律的教學專業議會。
- 要讓教育界知道GTC的三個宗旨,當中最重要,是體現自主自律的教育專業精神,並將過往被監控的現象抹去。如最近推出的微調方案,我們都知道政府若推行微調卻未有充分聽取專業教師意見的話,對教育界將再禍害十年,而為教師提供一個不涉及學校之間既得利益及衝突的專業交流平台及發聲渠道,正顯專業議會的重要意義。
- 專業自主要還給前線教師,教育界仝工需要團結,亦要團結家長,讓他們知道只有成立專業議會,才能讓香港教育回歸正路。
- 除此之外,希望教院協助提高教師危機感,改善現時前線教師及準教師危機感薄弱的問題。
- 不同的團體如教師中心、操守議會等要有統一看法,不應各說各話,這樣只會成就教育局借口。
- 要緊記專業議會的宗旨:提升整體教學質素及維護學生利益,要向目標進發,排除萬難,以我們專業的角度,提出我們的意見,為學生謀求最大的利益。
-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能夠通過立法,成立一個有法定地位的專業議會,沒有平坦的道路,我們排除萬難都要達成。
- 操守議會已經成立了「教學專業議會籌備小組」,並將2009年定為「教師專業年」,推出活動包括多媒體創作比賽,展覽、大型研討會等,主要目標是促成「教學專業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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