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香港教育大學的歷史根源,可追溯至一八五三年於聖保羅書院開辦的首個正規在職教師培訓課程及一八八一年由香港總督軒尼詩爵士成立首間位於灣仔的師範學校。

隨著政府及社會大眾對師資教育的關注及需求不斷增加,羅富國師範學院(一九三九年)、葛量洪師範學院(一九五一年)、柏立基師範學院(一九六零年)、香港工商師範學院(一九七四年)和語文教育學院(一九八二年)等相繼成立,提供正規的師資教育。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當局依照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將四所師訓機構和語文教育學院合併成為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旨在提升師資教育和有關的專業培訓課程。

 

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教院在位於香港島的總辦事處及七間校舍運作,主要提供教育文憑課程及在職教師培訓課程。一九九六年,教院獲納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並於翌年遷進位於大埔的校園。

 

一九九八年入讀首屆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於二零零二年畢業。

 

教院於二零零四年獲政府授予自我評審資格開辦教育課程。

 

香港教育學院於二零零九年在政府接納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建議的獨立發展方案後,公布《策略發展計劃 跨越 2009-12:籌劃未來、騰飛新天》,穩步邁向成為以教育為本、提供多元學科兼具研究實力的教育大學。繼而於2010/11學年開辦語文研究文學學士和全球及環境研究社會科學學士課程,並於2011/2012學年開辦創意藝術及文化的文學學士課程。

 

二零一四年,教院向教育局提交正名大學申請。二零一五年,教資會向教育局提交檢討報告,建議授予教院大學之名。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教院正名大學。隨着《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刊憲,教院已正名為「香港教育大學」。首屆畢業生於二零一六年畢業。

 

二零一七年,教大公布《策略發展計劃 2016-25》。

 

教大所有學科範圍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起獲授予全面自行評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