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的安全措施
  1. 要時常提高警覺以保証避免任何健康的捐害。
  2. 使用者和任何過客都必須受到保護。
  3. 限制接近工作區,只准許那些熟悉潛在危險及能夠處理輻射來源的人員方可接近。
  4. 除了作醫療用途,任何的X光線或放射性的照射都應盡量避免。
  5. 如果必需暴露在輻射中,必須有最大許可的輻射劑量條文來監察在輻射源中工作 的人所受到的輻射劑量。
  6. 適當的屏敝(shielding)是必須的。
許多單位例如人體侖琴當量 ( rem ) 或希沃特 ( sievert ) 被用來計算不同的輻射所產生不同的影響,就好像不同器官受不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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