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定律的理解 Interpretation of Newton's Laws

(1) 質量和慣性 Mass and Inertia

    在沒有外力作用之下,物體的勻速運動是持久的(靜止的定義是速度為零)。伽利略把物質的這個特性稱為慣性。
    例子:
    1. 從尚未停定的巴士跳落路面
    2. 車子意外碰撞

伽利略
Galileo Galilei
(1564-1642)
慣性現象的示範短片

(2) 力 Force

    因 d(mv)/dt = m(dv/dt) = ma      ( a = 加速度 acceleration)

    在國際單位中,牛頓 (N) 是力的單位,所以由第二定律

      F = m a      (1N = 1kg ms-2)

    力的應用 - 質量量度之原理

    當應用相同的力在兩個質量分別為 m 及m'的物體上,我們可以得到:

      F = ma   = m'a'      所以     m' = m (a/a')

    因為 a 和 a' 能直接地被測量,而且 m 是已知道 (或是被定義)的,所以 m'的數值就能被找到。

    -- " 質量量度之原理 Principle of the Measurement of Mass "


(3) 重量 Weight
    由於引力 (gravitational pull) 或重力 (gravity) 作用,所以這作用在該物體上的力就定義為物體的重量 W(weight)。因此
       
      W = mg g = 重力加速度
      = 9.81 ms-2

註一: 古中國之力的概念

中國古書《墨經》亦有關於力的概念描述:

  「力」,形之所以奮也。「力」,重之謂,下舉重奮也。

此段敘述的意思為:

    力就是能令有形的東西移動。
    重量是力的一種,物體的下墜與上舉移動都由於它的重量引致的。

註二: 日常生活中力的謬誤概念

以上有關重量 W = mg 的定義方法為一般物理教科書所採用。 但是,若要與日常生活的概念更緊密連繫,我們應定義為「物體由於引力作用或運動作用令它向支持物所產生的施力」。因為根據牛頓第三定律,此力可由支持物的反作用力量度得到。例如:用彈簧秤稱物體重量。

在自由落體(free falling object)的情況,我們說是「失重」(weightless)。
傳統定義得出 0 = W = mg => g = 0 (因為 m > 0 )。但 g 應約 9.8 m/s2 是不變,所以產生謬誤的結果。因此,正確的解釋為「由於物體和彈簧秤同以 g 值下落,所以它們之間的作用力為零,即 W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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